超高费
高层和多层(六层以上)建筑物、檐高超过20m的单层工业厂房、应计取的超出一般高度的费用
超高费是高层和多层(六层以上)建筑物,檐高超过20m的单层工业厂房,应计取的超出一般高度的费用。内容包括: 人工降效费; 垂直运输机械增加费及降效费; 脚手架增加费; 施工电梯费; 安全措施增加费(不包括临街建筑的水平挡板措施费);施工用水加压费; 通讯联络、建筑物垃圾清理和排污等费用。超高费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类。
释义
高层和多层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面到檐口的不同高度,以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取建筑工程超高费;当建筑物中有些楼层的层高超过3.3m时,还应按每增加1m(不足1m按1m计算)计取每m2建筑工程超高费。单层工业厂房按每m2建筑面积计算建筑工程超高费。安装工程(包括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冷冻、煤气等管道; 动力、照明、防雷等管线; 通风; 通讯等)按超高部分建筑面积以每m2计算安装工程超高费。超高费的取费标准由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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