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民待遇是指中国在同等条件下给予
外商直接投资高于本国国民投资的待遇,如中国对外资企业一直采取税收优惠、投资优惠、外汇管理优惠等许多优惠政策。
超国民待遇是指中国在同等条件下给予
外商直接投资高于本国国民投资的待遇,如中国对外资企业一直采取税收优惠、投资优惠、外汇管理优惠等许多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在开放初期对中国更多地吸引外资的确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优惠措施也渐渐削减,国家有步骤将外企的政策拉入国内企业同等位置后,这种所谓超国民待遇也将付诸历史。
超国民待遇也指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打着
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
住房保障体系应当覆盖公务员群体,但公务员住房保障不应当享受“超国民待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公务员住房上的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妨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价格的稳定性,而且会对形成健康文明的住房消费模式起到恶劣的负面示范作用。
据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反馈,在河南科技大学校园内本科生宿舍装风扇,留学生宿舍装空调。位于同一栋宿舍楼,一楼和二楼居住的是留学生,所以安装了空调。针对留学生与国内本科生之间的不同待遇,学生们也将相关情况向学校反馈,希望校方能够及时处理。不过让大家不解的是,最终等来的回复竟然是“线路老化”。
超国民待遇,有形形色色的双轨制,比如
退休双轨制,住房双轨制,医疗双轨制,甚至丧葬双轨制等等。以及来中国的外国留学生的超国民待遇。
2010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中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表示欢迎,但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的产业的投资则受到限制。合格的外资公司甚至可以在华上市,发行公司债券或开展中期票据业务。《意见》是一份标志性文件,意味着“过去那种无条件的‘外资优先’时代结束了。”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内外资企业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制度,对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