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青(1934年1月29日-2023年5月19日),重庆涪陵人,中共党员。1960年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
学士学位。生前系中国资深刑法学家,法学教育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兼职教授,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委员。
赵长青,1934年1月29日生于重庆涪陵,196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学士学位,同年被保送至西南政法学院中共党史研究生班,1961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70年初至1977年底被选借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担任刑事审判法官,1977年底调回至西南政法学院,进入刑法教研室,主要从事刑法基本理论、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至2000年担任西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学科负责人),曾任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主任、学位委员会委员、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于2000年荣休。
给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讲授《刑法学》、《经济刑法学》、《
经济犯罪研究》、《法学前沿》等课程,曾获该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先后主编、参编、独着专著有《刑法学》、《经济刑法学》、《经济犯罪研究》、《禁毒全书》等国家统编教材、专著等34部(其中4项国家课题),计1400余万字,其中自撰部份为450余万字;撰写有《贪污犯罪规律初探》、《树立当代刑法新理念》等学术论文120余篇。突出成果有两个方面:一是潜心研究“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主要著作有《打击经济犯罪法律问题》、《贿赂犯罪个案研究》、《经济刑法学》、《
经济犯罪研究》及一批论著。率先在全国招收“经济刑法”研究生和开设《
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等课程,处于全国研究同类课题的领先地位。二是潜心研究毒品犯罪,主要著作有《中国毒品问题研究》、《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论毒品犯罪的罪名与处罚》、《惩治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等论著,主编了近370万字的《禁毒全书》,是国内系统、全面研究毒品的历史与现状、罪名与处罚、治理与对策的巨著。到1998年底的成果中有《劳动改造罪犯的理论与实践》、《刑法学》、《贿赂犯罪个案研究》、《中国毒品问题研究》、《
中国刑法教程》、《
经济犯罪研究》、《禁毒全书》等23项分获
四川省、
重庆市、
司法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4项等。
多次参加国内外大型学术活动和新刑法的立法讨论,如在第七届国际反贪大会上作了《贪污犯罪规律初探》专题发言,受到与会代表的普遍重视;赴日本及台湾省进行学术交流;赴缅甸进行过毒品问题调查研究;主编的《禁毒全书》被作为我国的禁毒成果送给
联合国禁毒署。
2009年被收录为《影响中国的500位专家》和被评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2012年被授予“2012年度中国全面小康杰出贡献人物”称号,2014年被授予“资深刑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