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钧
天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钧(1920年2月7日-2002年2月25日),直隶(今河北)安新人,曾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天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
人物履历
1938年春参加革命工作。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中心村党支部书记。
1938年10月参加冀中四地委党训班的培训。此后,在冀中肃宁县四区委、一区委、二区委先后任保卫委员、文建会主任、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书记。
1945年09月起,先后任天津地下军支队政委、地下区委书记。
1947年05月,作为静海县委城工部部长,参与组织了当地的土地改革。
1948年09月任华北局城工部特派员、天津地下区委书记。
天津解放后,先后担任天津市四区和六区区委宣传部部长,河西区委书记处书记,河西区委副书记兼区长,天津市根治海河指挥部副书记、副指挥、书记、指挥。“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
1970年10月起,先后任塘沽区革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区革委会主任。
1977年12月起,先后任天津市革委会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82年03月,中共任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83年08月,任天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人物逝世
2002年2月25日,赵钧在天津逝世,终年82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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