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赞,河东阳曲人,唐朝大臣,历官礼部郎中、吏部郎中、
中书舍人,迁为
户部侍郎,判度支。
赵赞,
唐德宗时期判度支(财政总监)。
建中四年六月,为了缓解当时中央财政的压力(主要是由于当时庞大的军费压力)奏请德宗之后出台了两项新税法——“
税间架”和“
除陌钱。”
所谓“
税间架”,实际上就是房产税,规定每栋房屋以两根横梁的宽度为“一间”,上等房屋每年每间征税二千,中等一千,下等五百;税务官员拿着纸笔算盘挨家挨户实地勘算;若有瞒报者,每隐瞒一间杖打六十,举报者赏钱五十缗(一缗一千钱)。
“
除陌钱”,相当于交易税,无论公私馈赠还是各种商业收入,每缗征税五十钱;若是以物易物,亦当折合时价按照相同税率征收;隐瞒一百钱的,杖打六十、罚钱两千,凡有举报,赏钱十缗,由偷漏税者承担。
新税法颁布实施后,固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压力,可民间却一片怨声载道。
唐德宗奔走奉天。
建中四年十二月,贬为播州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