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继鼎
明末清初官员
赵继鼎(1577年—1659年),字景毅,号台衡,山东德州人,明末清初官员。
人物经历
万历五年(1577年,官年为1596年)八月二十九日出生。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观政大理寺。天启四年(1624年),授福州府推官。作为掌管刑狱的赵继鼎,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秉公执法,对发现的冤假错案该平反的平反,对逍遥法外的恶人该判刑的判刑,时人送有“赵铁面”绰号。崇祯四年(1631年)考选入京,翌年授都察院广西道御史。期间曾巡按浙江并巡视陕西茶马。崇祯十一年(1638年),崇祯皇帝在翻看各地对外派御史的评价册簿时,决定将赢得好评的御史勒令停职,理由是不认真纠察官吏才会受到下面的赞扬。在这种思维逻辑下,赵继鼎不得不卸甲归田并乡居数年。家居期间,他参与了德州有名的“甲申诛伪”事件,杀死李自成所设的官吏。
清王朝建立后,从稳定国家局势的需要出发起用了一大批明朝官吏,赵继鼎即属其一。他初授河南道监察御史。从服务清朝不忘明朝的立场出发,赵继鼎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上书请求组织编写《明史》和编纂《皇清律例》。他的奏折报上之后,即得到清统治者的肯定。后来,赵继鼎调大理寺丞,负责大案要案的审查定性,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再调顺天府丞。国子监准备将署名保送学生为鸿胪寺教习的机会安排给赵继鼎儿子赵启睿,但赵继鼎竟拒之曰:“此公典也,坐名涉私。”终不允。不久,晋升太仆寺卿,转太常寺卿,掌管宫廷养马和祭祀事务。在一次皇帝召见时,赵继鼎条陈时弊,所建议的问题皆得次第举行。召见结束后,擢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很快升任右都御史,主持都察院的工作。后以右都御史管户部右侍郎事,期间督理京省钱法,挖出铜库监守自盗者,收缴赃铜千斤;挖出铸钱过程中的不法分子多名,没收赃铜四万斤。
顺治十一年(1654年)九月,赵继鼎告老还乡,并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八月十八日去世,清廷遣官谕祭。
轶事典故
赵继鼎为人处世重情义轻金钱。他曾对人说:“藏笥惟金,不如瓦砾。瓦砾可蔽风雨,金能乎?”又说,“食惟充腹,过则疾生,衣惟适体,多则增累。而营营不厌,实为可嗤”。他童年丧父,少年丧母。成名后,事继母如亲慈。至于治弟丧,嫁弟女,视异母弟无不备极其至。曾学范仲淹置祭田20余顷,所得收入用作族内学子们的学费,促进了家族的读书氛围,后来他的儿孙接连考出5名举人和1名进士。
人际关系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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