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书》的部分内容与《
史记》中的某些记载相似,但在一些重大史事的记载上又差异很大。例如,《赵正书》说秦二世胡亥之继位是由秦始皇死前认可,而非李斯、赵高等人密谋篡改遗诏; 赵高是被秦将章邯而非子婴所杀。这些都未见于传世文献。学者们指出,关于秦末历史,汉初已有多种不同的记述流传,《史记》所取只是其中之一。
昔者,秦王赵正出游天下,还至
柏人而病,病笃,喟然流涕长太息,谓左右曰:“天命不可变欤。吾未尝病如此,悲……”……而告之曰:“吾自视天命,年五十岁而死。吾行年十四而立,立卅七岁矣。吾当以今岁死,而不知其月日,故出游天下,欲以变气易命,不可于欤。今病笃,几死矣。其亟日夜输趋,至白泉之置,毋须后者。其谨微密之,毋令群臣知病。”
病即大甚,而不能前,故复召丞相斯曰:“吾霸王之寿足矣,不奈吾子之孤弱何。……其后不胜大臣之纷争,争侵主。吾闻之:牛马斗,而蚊虻死其下;大臣争,齐民苦。哀怜吾子之孤弱,及吾蒙容之民,死且不忘。其议所立。”
丞相臣斯昧死顿首言曰:“陛下万岁之寿尚未央也。且斯非秦之产也,去故下秦,右主左亲,非有强臣者也。窃善陛下高议,陛下幸以为粪土之臣,使教万民,臣窃幸甚。臣谨奉法令,阴修甲兵,饬政教,官斗士,尊大臣,盈其爵禄。使秦并有天下,有其地,臣其王,名立于天下,势有周室之义,而王为天子。臣闻不仁者有所尽其财,毋勇者有所尽其死。臣窃幸甚,至死及身不足。然而见疑如此,臣等尽当戮死,以报于天下者也。”
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今道远而诏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
胡亥为代后。”王曰:“可。”
王死而胡亥立,即杀其兄
扶苏、中尉(蒙)恬。大赦罪人,而免隶臣高以为郎中令。因夷其宗族,坏其社稷,
燔其律令及故世之藏。又欲起
属车万乘以抚天下,曰:“且与天下更始。”
子婴进谏曰:“不可。臣闻之:‘芥茝未根而生凋时同,天地相去远而阴阳气合。’五国十二诸侯,民之嗜欲不同而意不异。夫
赵王迁杀其良将
李牧而用
颜聚,
燕王喜阴用
荆轲之谋而背秦之约,
齐王建逐杀其故世之忠臣而用
后胜之议——此三君者,皆终以失其国而殃其身,是皆大臣之谋,而社稷之神零福也。今王欲一日而弃去之,臣窃以为不可。臣闻之:‘轻虑不可以治国,独勇不可以存将,同力可以举重。’比心一智可以胜众,而弱胜强者,上下调而多力一也。今国危敌比,斗士在外,而内自夷宗族,诛群忠臣,而立无节行之人,是内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斗士之意离也。臣窃以为不可。”秦王胡亥弗听,遂行其意,杀其兄扶苏、中尉恬,立高为郎中令,出游天下。
后三年,又欲杀丞相斯,斯曰:“先王之所谓牛马斗而蚊虻死其下,大臣争而齐民苦,此之谓夫。”斯且死,故上书曰:“可道其罪足以死乎。臣为秦相卅余岁矣,逮秦之狭而王之约。始时,秦地方不过数百里,兵不过数万人。臣谨悉意一智,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诸侯。而阴修甲兵,饬斗士,尊大臣,盈其爵禄,故终以胁韩而弱魏,又破赵而夷燕代,平齐楚,破屠其民,尽灭其国而虏其王,立秦为天子者,吾罪一矣。地非不足也,北驰胡漠,南入定巴蜀,入南海,击大越,非欲有其王,以见秦之强者,吾罪二矣。尊大臣,盈其爵禄,以固其身者,吾罪三矣。更刻画、平斗桶、正度量、一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者,吾罪四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者,吾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王之得志者,吾罪六矣。缓刑罚而薄赋敛,以见主之德众其惠,故万民戴主,至死不忘者,吾罪七矣。若斯之为人臣者,罪足以死久矣。上幸而尽其能力,以至于今。愿上察视之。”秦王胡亥弗听,而遂杀斯。
斯且死,故曰:“斯则死矣,见王之今从斯矣,虽然,遂出善言。臣闻之曰:‘变古乱常,不死必亡。’今自夷宗族,坏其社稷,燔其律令及故世之藏,所谓变古而乱常者也,王见病者乎。酒肉之恶,安能食乎。破国亡家,善言之恶,安能用乎。察登高知其危矣,而不知所以自安者;前据白刃自知且死,而不知所以自生者。夫逆天道而背其鬼神,社稷之神零福。灭其先人及自夷宗族,坏其社稷,燔其律令,及中人之功力而求更始者,王勉之矣。斯见其殃今至矣。”秦王胡亥弗听,遂杀斯。
子婴进谏曰:“不可。夫变俗而易法令,诛群忠臣,而立无节行之人,使以法纵其约,而行不义於天下臣,臣恐其有后咎。大臣外谋而百姓内怨。今将军
章邯兵居外,卒士劳苦,
委输不给,外无敌而内有争臣之志,故曰危。”秦王胡亥弗听,遂行其意,杀丞相斯,立高,使行丞相、御史之事。未能终其年,而果杀胡亥。将军章邯入夷其国,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