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厚,男,汉族,1957年2月生,黑龙江双鸭山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澳联办拉筹伯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75.10—1978.10 佳木斯医学院医学专业学习
1978.10—1980.10 富锦县隆川乡卫生院医生
1980.10—1984.02 富锦县长安镇卫生院副院长、院长
1984.02—1988.08 富锦县卫生局副局长
1988.08—1993.06 富锦市卫生局副局长(其间:1988.09—1993.06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卫生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3.06—1994.11 富锦市爱卫办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1994.11—1997.02 富锦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1997.02—1998.04 富锦市副市长
1998.04—1999.04 黑龙江省健康教育所副所长
1999.04—2001.02 黑龙江省健康教育所所长
2001.02—2003.06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所长(其间:2001.05—2002.09中澳联办拉筹伯大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06—2007.09 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7.09—2010.04 黑龙江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0.04—2013.06 黑龙江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06—2014.01 黑龙江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4.01—2017.01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01—2017.03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7.03—2019.12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0.03 退休
学术成果
曾获中华医学会科技三等奖一项,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应用一等奖一项,黑龙江省政府科学技术三等奖两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奖三项。撰写著作四部,并在《中华卫生监督与健康》、《中国公共卫生管理》、《中国健康教育》等国家级杂志上发表文章二十多篇。
学术兼职
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分会理事、《中国公共卫生管理》杂志执行副主编、《中华卫生监督与健康》杂志副主编、《预防医学情报》杂志第三届编辑委员会编委、哈尔滨医科大学客座教授。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1年11月7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赵忠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2年9月27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赵忠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忠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赵忠厚身为医疗卫生领域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价值观严重扭曲,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将公共卫生医疗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侵吞巨额公款,严重破坏全省卫生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忠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一审审理
2023年5月15日至16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黑龙江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赵忠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洗钱一案。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忠厚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台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初至2019年11月,被告人赵忠厚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党委书记、所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人员录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2006年12月至2017年3月,赵忠厚利用担任省疾控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47万余元。赵忠厚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尚有6798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21年5月至11月,赵忠厚为掩饰、隐瞒贪污受贿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他人银行卡转移资金4084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洗钱罪追究被告人赵忠厚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忠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忠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16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