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1984年调入
中央电视台任导演。曾为中央电视台文艺部主任,多次执导国家级大型
文艺晚会,曾七次参与执导中央电视台的
春节联欢晚会并四次出任总导演,他导演的“纪念建党七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拥抱太阳》”受到江泽民同志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表扬。
国庆五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祖国颂》等受到中央领导、中外
新闻媒体和广大观众的好评。
他执导的节目溶
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为一体,气势磅礴,艺术精致。在艺术上有较高造诣,有创新意识,成为当今电视文艺的代表人物之一,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他是全国电视文艺最高奖——“
星光奖”连续六年获得一等奖的导演并两次获“最佳导演奖”称号。
鉴于原
央视文艺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赵安受贿案一案成立,央视正式决定:开除赵安的党籍,开除其公职,同时免去他央视文艺部中心副主任、文艺部主任之职。这一决定,是央视在最近的一次中层以上干部
例会上,由台里主要领导宣布的。
北京一中院审理此案查明,赵安于1994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中央电视台
文艺节目中心、文艺部副主任、主任,中央电视台1995年春节联欢晚会、“
春兰杯”颁奖晚会总导演,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总导演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词作者
张俊以(
另案处理)的请托,使张俊以创作的作品得以在上述晚会及赵安主管的各类文艺晚会上演出,使宣传张俊以的专题片得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为此,赵安收受张俊以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音像设备。法院认为,赵安身为国有
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赵安能坦白部分
犯罪事实,且受贿的款、物已被全部追缴,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由于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于2009年提前出狱并担任第17届
金鸡百花电影节的开幕式幕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