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
见义勇为的退伍军人
赵宇,男,1997年10月27日生。出生于黑龙江,退伍军人,福州市晋安区一家公司保安。
人物经历
赵宇,退伍军人,在福州市晋安区一家公司做保安,月收入4000多元。
2018年12月26日晚,他见义勇为,制止一男子对一女子的侵害,导致涉事男子重伤二级,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个人生活
2017年,在黑龙江通过网络认识了妻子吴晗(化名),南下来到相隔3000多公里的福建福州,此后他们就一同租房过起了小日子。
2018年12月30日,赵宇被警方带走的第二天,吴晗在医院生下一男婴。
人物事件
事件经过
2018年12月26日晚,赵宇在出租屋内听到楼下有人呼救,就前去了解情况。看到一女子被一男子掐住脖子,便上前拉开。双方进行一番拉扯,赵宇踹到男子腹部。后经鉴定,该男子内脏损伤,伤残达到二级。
事件处置
2018年12月29日,在医院陪护临产妻子的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事拘留。
2019年1月10日,赵宇获取保释放。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释放证明书显示,赵宇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决定予以释放。
2019年2月14日下午5点40分左右,对女子小邹施暴被赵宇踢伤的男子李桦(化名)给赵宇远在东北的父亲打电话,在电话中索赔,称调解后可以将赵宇三至七年的刑罚,降低到一年半到一年,“看能不能不判刑。”该录音全长8分53秒。
2019年2月19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2019年2月20日,赵宇妻子吴女士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显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一案,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2月21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宇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2月21日下午,赵宇来到晋安区检察院,拿到了不予起诉决定书。
赵宇的代理律师表示,赵宇如确实不构成犯罪,考虑争取国家赔偿,并向有关部门申报见义勇为。
2019年2月22日凌晨1点多,在赵宇家里,两位代理律师范辰、白飞云与赵宇共同接收了晋安分局送达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这意味着,赵宇获得法律意义上的完全自由。
2020年1月15日,福建检察机关认定赵宇见义勇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等入选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法律条文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事件影响
对于赵宇的遭遇和李某的逍遥,不少网民总结为“见义勇为十四天,强奸未遂打麻将”。这样的调侃,绝不能只当成一句笑话飘过。
诚如《人民日报》所言,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包括网民在内的人民群众对赵宇案的关注,或许眼前会让福州警方一时难堪,但长远来看,这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见义勇为风气,以及改善完善法律制度,难道不是利莫大焉?
荣誉奖励
2019年3月18日,赵宇案代理律师范辰表示,赵宇收到福州公安的通知,为其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已做好,于19日送到其家中。
2019年12月18日,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表彰大会,为赵宇和其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颁奖。
人物评价
“对于我个人而言,我真的很感激赵宇,如果没有他挺身而出,我不知道后果会怎么样。但是我没想到,他帮我这么大的忙,反而被关进去。我希望,能给我和赵宇一个公平公正。”(袁莉评)
对于当晚的行为,赵宇表示仍不后悔:“我是退伍军人,再出现一次这样的情况,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出手相救。因为我救了她,不后悔,但我又特别懊恼,这个决定可能会给我判刑,要我赔偿,伤害到我的家庭、我的家人。”(赵宇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1 12:47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个人生活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