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拼音:hè)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此字形最早见于《说文》中的小篆。本义为赤色炽盛。引申为显著、显赫、显耀,又为大怒、盛怒,又为盛大、兴盛、炽盛;由显著、显耀还引申为明亮。
“赫”是会意字,字形最早见于《说文》中的小篆,从二赤,由于“赤”是用“大”、“火”来表示“红色”,故“赫”的本义就是指赤色炽盛。楷书承篆文而来。《
说文》:“赫,火赤皃。”
段玉裁本改“火”为“大”,并注:“大,各本作火,今正。此谓赤,非谓火也,赤之盛,故从二赤。” 《诗·
邶风·简兮》:“赫如渥赭,公言赐爵。”(舞师脸色红润如赭染,公爷赐酒一大杯)毛传:“赫,赤貌。”由赤色炽盛厚重引申为显著、显赫、显耀,又为大怒、盛怒,又为盛大、兴盛、炽盛;由显著、显耀引申为明亮。
大赤皃。“大”各本作“火”,今正,此谓赤,非谓火也。赤之盛,故从二赤,《邶风》“赫如渥赭”,传曰:“赫,赤皃”,此赫之本义也。若《生民》传曰:“赫,显也”,《出车》传:“赫赫,盛皃”,《常武》传两云:“赫赫然,盛也”,《节南山》传:“赫赫,显盛也”,《淇奥》传:“赫,有明德赫赫然”,以及《云汉》传:“赫赫。旱气也”,《桑柔》传:“赫,炙也”,皆引申之义也。又按,皕部日“爽,盛也”,是《诗》中凡训盛者,皆假奭为赫,而《采芑》、《瞻彼洛矣》二传日:“奭,赤皃”,即《简兮》传之“赫,赤皃”,正谓奭即赫之假借也。《尔雅·释训》“奭奭”,本作“赫赫”,二字古音同矣。或作赩,如《白虎通》引“韎韐有赩”,李注《文选》亦引《毛传》“赩,赤皃”。
《
唐韵》《正韵》呼格切。《
集韵》《
韵会》郝格切。並音煂。《
说文》:火赤貌。《博雅》:赤也。《诗·邶风》:赫如渥赭。传:赫,赤貌。
又《
小尔雅》:赫,显也。《前汉·忠传》:使者所过,威权翕赫。张九龄诗:兹邦称贵近,与世常重赫。
又《前汉·孝成赵皇后传》:赫嗁书。注:邓展曰:赫音兄弟阋墙之阋。应劭曰:赫蹄,薄小纸。晋灼曰:今谓薄小物曰阋蹏。《
类篇》:或作爀。亦作䓇、焃。
又《韵补》叶阋各切。
荀勗《大会行礼歌》:明明天子,临下有赫。来格祈祈,邦家是若。《正字通》:火炙、日暴皆曰赫。《说文》专训火赤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