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统计局
赣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赣州市统计局是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赣州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
(三)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各县(市、区)党委管理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统一管理地方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省统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承办协助各县(市、区)党委管理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县及县以上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统计事业费、省财政拨付的普查、专项统计调查等各项经费;承担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及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统计法制科组织贯彻国家和省统计调查制度;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审核全市性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与备案市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标准;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三)综合核算统计科对全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编辑并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承担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帐户;开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核算工作;搜集财政收支、金融情况月度资料;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全市各县(市、区)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协调本局各专业和全市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统计科研和市统计学会的日常工作。
(四)工交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能源、交通和邮电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社会人口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和群众安全感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劳动工资、就业和社会保障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环境、科技、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和非公人才统计调查;负责科技进步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和社会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人口普查资料库的管理工作。
(七)农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县(市)、乡(镇)、村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任务;负责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调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能源统计科负责建立全市能源统计制度和监测评分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能源统计调查,进行数据质量控制、核查和评估;开展全市节能减排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统计,并进行适时监测和评价;开展水资源消耗、主要原材料消费统计;负责全市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及专业进行能源生产和消费调查;组织指导全市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开展能源统计分析研究。
(十)服务业统计科负责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及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业务培训,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开展相关的统计分析研究。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及群团工作。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
直属单位
赣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赣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赣州市统计计算中心、赣州市统计信息中心、赣州市统计干部培训中心。
领导班子
杨幸丽,赣州市统计局局长。
周芸,女,汉族,1965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先后任信丰县政府副县长,赣州市统计局副局长,政协赣州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温德友,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先后任赣州市统计局科长,副调研员,副局长。
朱筠生,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先后任会昌县人武部副部长,南康市人武部副部长,定南县人武部政委、县委常委,章贡区人武部政委,南康市人武部政委、市委常委,赣州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肖木生,男,汉族,195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先后任赣州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赣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调研员。
宋金金,女,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先后任赣州市统计局副科长、科长、副调研员。
钟惠生,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先后任共青团信丰县委书记、县政协常委,信丰县小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信丰县嘉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信丰县万隆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赣州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李文诚,赣州市统计局副局长
孙有德,赣州市统计局副局长
尹华香,赣州市统计局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1年9月6日,入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参考资料
主要职能.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 .
政府工作部门.赣州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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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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