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赣州市直属事业单位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市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全系统有18个县(市、区)供销社。主要业务工作是负责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农产品流通,废旧物资回收和烟花爆竹的经营,以及报废汽车拆解回收等。
基本概况
全市供销社围绕为农服务这个中心,全力推进以农资连锁经营、农副产品流通服务、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和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供销合作事业呈现出恢复性发展的良好态势。
经营成果
一是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初成雏形。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有市县级龙头企业19个,乡村连锁经营店1098个。
二是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网络连接城乡。组建日用消费品连锁县级企业18家,乡、镇超市170个,村级连锁经营网点724个。
三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助推循环经济发展。全市有7个县级供销社牵头成立了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建起了回收网点408个,废旧物资交易市场18个,废品加工企业18个。
四是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领办、联办、协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19个,发起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14个,市县两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会员达到1000多人。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烟花爆竹及原材料专营、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物资的再生利用和社办工业及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员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各级供销社之间的合作;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对直属单位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督并负责保值增值。
(六)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督促市政府驻韶关办事处为赣州市与韶关市两地政务、经济、文化、技术交流牵线搭桥,进行信息调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服务。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彭民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
廖德军: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供销合作发展基金、防汛抗旱、统计工作。分管科室(单位):合作指导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赣州市优农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王文杰: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经营及社有资产管理、机关企业干部人事、新型联合社治理体系建设、新型社有企业运营体系建设、人事教育培训、机关绩效考核、主攻工业、苏区振兴、现代农业、招商引资、系统工会、计划生育工作。分管科室(单位):人事教育科、经营管理科、市社直属企业、烟花爆竹协会、工会。
钟乘云: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党组织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离退休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审计、重大资金管理、宣传信息工作。联系纪检监察部门。分管科室(单位):党委办公室、财会审计科。
李 易:副调研员,协助分管领导抓好人事教育科工作。
黄明耀:副调研员,负责:机关事务、文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分管科室(单位):秘书科。
李小宁:副调研员,协助分管领导抓好财务审计工作。
机构设置
市供销合作社内设6个职能科。
(一)秘书科
负责市社重要会议的组织和落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接待来访;协调社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拟订、审核市社新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负责社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财会审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以及审计法规、制度,指导系统财务、会计与审计工作,推动财务管理的科学化;指导、监督全市供销社系统社员股金的管理和社有资产的经营,保障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社机关经费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委派会计管理和经营状况审计等工作。
(三)合作指导科
宣传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体制改革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相关工作;指导全系统开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即农资现代经营网络、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指导全系统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统计、市场供求形势分析和系统内外经、外贸及招商引资、科技、基建和社办工业的相关工作。指导全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市供销社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和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考察录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员调配、人力资源开发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全市供销系统的教育发展规划和职工培训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归口管理本系统职业资证培训的审批及备案,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市社直属企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和退休工人相关工作。
(五)经营管理科
负责制订和检查市社直属企业改革与发展方面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运转情况;参与市社直属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项目投资决策的咨询论证;督促检查市社直属单位重大投资项目和市社重要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协调市社直属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
(六)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建、群团工作及社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地图信息
参考资料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领导分工.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江西赣州人事变动.江西政读.2023-04-05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5 15:48
目录
概述
基本概况
经营成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