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歌是以管风琴伴奏的合唱曲,由赞美诗发展而来,取《圣经》或其他教会文字为歌词,在基督教会中举行奉贤仪式或布道之后用英文唱歌,其中包含独唱的,称为“独唱赞美歌”;无独唱的,称为“合唱赞美歌”,由教堂的唱诗班献唱。
赞美歌是(Anthem)在十六世纪
宗教改革后,
基督教新教的赞美歌相当于旧教中的经文歌。音乐史上写赞美歌的著名作曲家有伯德、
普赛尔、韩德尔、韦斯利等。
赞美歌是根据《圣经》一节经文来编写的歌曲,由教堂的
唱诗班献唱。英国国教会和其他说英语的教会
礼拜时都会献唱赞美诗,通常由唱诗班单独献唱,其他人不参与,有时还有风琴伴奏。
赞美歌16世纪开始发展,当时的教会仪式以英语取代拉丁语。赞美歌是罗马天主教的经文歌——即拉丁文
赞美诗所用的经文——的英文版本。起初,由唱诗班单独献唱的“大合唱赞美歌”最流行。后来又有包含独唱部分和唱诗班合唱部分的“领唱赞美歌”。这种赞美歌鼓励了人们使用乐器伴奏。
《圣经》翻译成英文后,很多作曲家写赞美诗时都引用《诗篇》中的诗句。普塞尔、韩德尔、卫斯理和
沃恩·威廉斯是几位最著名、最重要的赞美歌作曲家。
1953年,
威斯敏斯特教堂的
唱诗班在英女王
伊丽莎白二世的加冕礼上献唱帕里编写的著名赞美歌《我很高兴》。这首歌本来是在1902年为爱德华七世的加冕礼而编写的。
赞美乃是
神的儿女最高的工作。或者说,赞美乃是圣徒最高的表示。
属灵生命最高的表示,就是人在神面前赞美神。 神的宝座乃是神在宇宙中的最高点,但神的宝座,乃是建造在他儿女的赞美上面。神的名字,神的自己,乃是因着赞美的缘故被高举。没有一个基督徒在神面前,能够有更高的表示过于赞美。
圣经里给我们看见,献祭是非常紧要的。但在箴言二十一章二十七节给我们看见,有的献祭,在主的眼中,乃是可憎恶的。可是你从来没有听见说,有可憎恶的赞美。献祭有可憎恶的献祭,但是赞美没有可憎恶的赞美。
祷告,在圣经里也是非常紧要的。但在箴言二十八章九节也告诉我们说,有的祷告,乃是可憎恶的。可是在圣经里,我们没有看见有可憎恶的赞美。这是希奇的事。大卫作诗说,我一天要三次祷告祢。可是大卫又作诗说,我一天要七次赞美祢。好像大卫被圣灵感动,承认赞美是何等要紧的事,祷告不过三次,可是赞美却有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