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治,读音是zàn zhì,汉语词语,意思谓负责文书草拟工作;协助治理;官名,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出自《周礼·天官·宰夫》。
解释
1.谓负责文书的草拟工作。 2.协助治理。 3.官名。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
出处
《周礼·天官·宰夫》:“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 郑玄注:“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 贾公彦疏:“起文书草,乃后判决,是为赞治之法,故称赞治也。”
宋·洪适《代人起居太母回銮表》:“彤史扬休,久嫔京而赞治;赤光协吉,遂毓圣以开祥。”
明·汤显祖《南柯记·御饯》:“况有周田二卿赞治,卿其勉之,以副国念。”
《北齐书·陈元康传》:“ 大业初,卒於彭城郡 赞治。”
《隋书·裴蕴传》:“由是渐见亲委,拜京兆赞治,发擿纤毫,吏民慑惮。”
《通典·职官十五》:“ 开皇三年,改治中为司马。炀帝又改司马及长史,并置赞治一人,寻又改赞治为郡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