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政府职能部门
资阳市民政局是资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主要职责
(一)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实施办法,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拟订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实施办法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实施办法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的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公布资阳市行政区划图等行政区划信息。
(八)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实施办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拟订全市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信访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起草民政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市民政行政执法;负责民政法治宣传和培训教育;组织协调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负责民政信访工作。
行政审批
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前置审查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受省民政厅委托对全省性民间组织在本市办事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优抚安置
拟订地方性优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优抚安置事业经费分配、划拨和管理;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建设和管理;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的实施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军供、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救灾科
拟订救灾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以及中央、省级和市本级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农村受灾群众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资阳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国际国内减灾合作事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和标准;拟订全市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彩票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办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社会救助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实施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济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省级和市本级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等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基层社区
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表彰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区划地名
拟订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标准地名命名;承担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乡镇、街、路、巷、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按照市、区事权划分,负责雁江区沱江河以西城区门、楼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以及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公布资阳市行政区划图等行政区划信息。
社会事务
拟订全市殡葬管理办法,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跨市(州)、跨县(市、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规划财务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资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双拥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的双拥工作,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负责双拥模范县(区)、模范乡镇、先进单位和个人考核、表彰和推荐、申报工作;预防和协调、解决军地矛盾纠纷,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承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工作动态
全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在乐至县召开
2013年8月14日,全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在乐至县召开,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优抚安置工作副局长、优安科(股)长、军休所长及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市民政局副局长秦淑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市优抚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进展情况,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改造进度等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业务开展情况,并提出了下半年工作打算。
市民政局副局长秦淑兰在总结工作中肯定了全市优抚安置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就下半年工作作了重点强调,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迁移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改(扩)建工作;二是继续抓好“两项工程”的落实,即优抚治理工程和安身建房工程;三是继续在民政优抚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军休所进行专项资金审计;五是启动优抚医疗“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
现任领导
资阳市民政局局长:杨天学
所获荣誉
2022年1月4日,入选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3 19:5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