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管,(源自Escrow),又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
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
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从买卖双方签订
买卖合同,到
房产交易过户完成,一般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房产交易中存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如果对交易资金没有任何监管措施,很容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只有采取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这两种方式才是真正确保
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
这两种模式都是通过银行的
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的冻结,在没有买卖双方约定授权的情况下,
其他人员均动用不了资金。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房款交割模式,都会让资金划转存在一定的风险。
措施可以概括为:树立一个理念,加强三项举措。其中“树立一个理念”,就是牢固树立财政科学化
精细化管理的理念。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一是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
公示制,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财政, 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作用,建立健全对扶贫项目的巡查机制;三是积极与
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配合,开展重点
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的督查;四 是加大惩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健全扶贫资金
绩效评价机制。对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后,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2024年3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表示,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商品房已售难交付纠纷债权受偿顺序,优先保障购房群众权益。发出1号司法建议,推动健全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衔接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预售信息查询和购房风险提示,促进做实保交楼、防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