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模式下,集团的一切现金收付活动均集中在总部财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账号,一切现金收入直接进总部账户,一切现金支出也经集团财务部门付出,现金收支批准权集中在总部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手中。统收统支模式有助于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减少
资金沉淀、实现集团全面收支平衡,但该模式不利于调动各层次开源节流的积极性和经营的灵活性,也有碍集团经营与
财务活动效率的提高。
该模式下,集团总部按一定期限拨付给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一定数额现金以备其用;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发生现金支出,持相关凭证到总部财务部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拨付备用金模式具有显著的特点:
结算中心(内部银行)是集团公司实现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方式。结算中心通常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成员企业的现金收付与往来
结算业务,是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结算中心的主要职能:
财务公司模式就是通过财务公司实现资金的集中。财务公司是由大型企业集团或跨国公司投资并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部分
银行业务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它的主要职责包括:
③行使集团或跨国公司的内部银行职能,办理成员企业间的
资金结算和余缺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