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经济法学》(第2版)承袭了第1版内容丰富而系统,论证充分,理论性与实用性强等特点,对于广大教学、科研、司法人员以及资源经济工作与企业管理人员均具有参考价值。
其三,鉴于《资源综合利用法》已经在1996年8月经原国家计委审议后报国务院,尽管至今未付诸立法,但其作为凝聚了很多法律研究智慧的结晶,反映了当时资源综合利用方法最系统的成果,并被国家综合管理部门认可。本版保留了《资源综合利用法》方法实践的相关内容,以便于读者对前后两次立法情况进行对比,从中了解资源经济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趋势。
其六,增加了附录,内容为作者受深圳市主管部门委托主持研究起草、经
深圳市人大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并通过实施的《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全文,可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