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殿赠,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山东郓城人,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983年至今历任
新疆大学化学系助教、讲师,
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所长、教授,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科研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其间,1990年至1992年在
南京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攻读研究生,获理学硕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在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攻读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自治区政协常委,
九三学社第十一届
中央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政协委员。
2017年12月7日,九三学社第十一次
全国代表大会在京闭幕,会议期间举行的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7人组成的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和新一届九三学社中央领导班子,贾殿赠当选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常委。
主要致力于碳材料、低热固相化学反应、光化学、电化学和纳米功能材料的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疆联合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项目、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 余项。先后在Adv. Mater., Adv. Funct. Mater., J. Mater.Chem., Org. Lett., J. Phys. Chem. A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近200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研究成果获2004年、2007年、2011 年、2013年、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
基于在教学、科研、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贡献,2000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科研骨干教师,2001年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获教育部优秀
青年教师奖,2002年、2008年被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04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6年获宝钢全国优秀教师一等奖,2007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