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统计局是
贺州市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政府机构。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48号
主要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拟订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及统计调查方案;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统计
标准和自治区统计局布置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区、管理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指导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汇总全市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能源消费、居民收入、社会、科技、人口、劳动力、城市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县域经济发展、乡镇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实施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管理、审批(备案)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社会经济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市统计
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区、管理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各县(区、管理区)、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管好所属县(区、管理区)的统计业务经费;协助各县(区、管理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负责抓好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和基层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内设机构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后勤事务、机要、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档案管理。负责本级绩效管理和考核。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本局财务管理,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管好各县区的统计业务经费,管理本局国有资产。负责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综合核算统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全市以及各县(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对县(区)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综合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组织指导全市投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整理和综合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组织指导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农业与农村统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农林牧渔业生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居民收入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居民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工业与能源统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工业联网直报,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市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对全市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调指导各县(区)能源与资源环境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服务业与社会统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消费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商资、外商投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贸易外经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门类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开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环境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研发、创新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劳动综合统计、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报酬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人口变动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执法监督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受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执行统计信用制度;指导监督各县(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贺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管理贺州统计调查数据资源;负责贺州统计数据及信息系统运行安全;负责贺州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指导。
贺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机构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工作,实施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审核入库工作,维护更新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有关专项调查等工作,完成自治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现任领导
蒋忠华:贺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万杰:贺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梁薏伶:贺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永有:贺州市统计局一级调研员。
罗积贵:贺州市统计局三级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1日,入选拟表彰广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