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审计局
贺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贺州市审计局是贺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审计工作。办公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28号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和本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及本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全市审计政策,制定全市有关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审计厅报告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本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同管理县(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内设机构职责: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的授权,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措施,提出审计监督重大政策、改革方案和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建议,审核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绩效考评等事务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机关财务、会务、督查、公文审核以及重要文稿、信息简报的起草等工作。负责拟订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组织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教育培训等工作。共同管理县(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事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综合审理科
内设机构职责: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审计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跟踪管理审计进度、督促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成果的研究和利用。负责审计统计和分析,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等。审理全市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指导全市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审理业务。
财政金融审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本市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县(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本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组织审计本市国有金融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根据上级授权或委托组织审计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财政和金融审计业务。
行政事业审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对市党政群团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统筹和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和农业农村审计业务。
企业与外资运用审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本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企业和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组织市委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综合分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总起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审计报告。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业务。
社会保障审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电子数据审计科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金审工程”建设、大数据审计、电子信息审计软件的开发及应用。指导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电子数据审计业务和审计信息化建设。
贺州市审计信息管理中心
内设机构职责:组织、协调、管理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计算机审计的方法、手段,指导、参与局机关业务科室(分局、中心)的计算机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安全保障和数据库建设,为我市、县(区、管理区)审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市审计局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与运行;负责全市审计人员计算机操作培训;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审计厅布置的信息建设工作。
贺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内设机构职责:对贺州市本级全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筹措的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50%以上的建设项目,或者不足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等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对贺州市本级以项目或者土地等资源融资,或者在市政设施配套、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依法给予政策优惠和接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组织、企业、公民捐赠并委托政府部门实施管理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等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对贺州市本级接受使用社会资金的重点基础设施、社会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投资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和其他审计任务。对上述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咨询、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相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论进行核查。对县(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贺州市国有企业市中心
内设机构职责:根据市审计局的安排,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本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企业和外资运用审计业务;组织开展其他工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2:1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