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司法局
贺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贺州市司法局是贺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机构简介
,担负着指导和管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主要职能。辖八步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平桂管理区等5个县(区)司法局,5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管理、监督全市的律师工作,依法依规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指导、管理、监督全市公证工作。
(七)指导、管理、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工作。
内设机构
一、政治部
主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区)党委、政府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专项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办公室
主要负责局机关办文、办会、办事、上传下达和信息、督查、协调、档案管理、后勤保障、机关事务等服务。是局机关的综合服务窗口。
三、法制宣传科
主要负责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承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律师管理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审核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审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工作。
五、公证管理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管理和组织公证员资格考试、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年审注册审核和奖惩工作;协调各公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和业务管辖。
六、基层工作科
主要负责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管理和指导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审核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审注册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七、法制科
主要负责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主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完善全市法律援助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吸收和调配,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实施工作;负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和案件资料管理;承办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局长:武丽华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6 04:44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