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1903年来
上海任律师。1905年与其他外籍律师合组
律师事务所。后为佑尼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20年入选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1923年—1929年任工部局总董,任内上海公共租界发生了五卅事件、北伐军占领上海等许多重要事件。1927年四一二清党之役时,费信敦和法租界达成秘密协议,默许
杜月笙部下从法租界通过公共租界进攻闸北共产党工人武装。1929年,费信敦辞去工部局总董一职转任工部局总裁(工部局的最高行政首脑)。在1938年最后一次当选工部局总裁之后,曾经顽强地和日本人控制租界的举动进行过斗争。虽然也经历多次让步,但租界当局在他手中仍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并不完全按照日本人的指挥棒转。客观上,这为中国保持在租界地区的影响力和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日本人恨费信惇入骨。1939年6月30日因眼疾辞去总裁职务退休。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费信敦被日军拘禁,受到严重迫害,值得一提的是,在有机会作为战俘交换回国的时候,费信惇拒绝了,他说:“与其死在海上,不如死在上海”。1943年9月20日死于上海的外侨集中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