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国是指一个国家的进口货物与出口货物,按贸易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组统计,如甲国自乙国购进货物,或甲国向乙国出售货物,两国就互称为贸易国,对贸易国分组统计可以反映我国对外贸易关系及对外贸易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确定贸易国的原则是:1.属于我国与外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签订贸易协定的,以协议对方的国别为贸易国;2.对
资本主义国家(地区)的厂商成交的贸易,以成交厂商所在地的国别(地区)为贸易国;3.通过我国驻港、澳地区机构与其它国家进行的贸易,如果能确定成交国时,即按实际成交国家统计。如果无法确定,可按港澳地区统计,对于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的货物和购买的货物,需按他们居住的所在国家(地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