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规模控制是中央银行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调控贷款总量,以达到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目的。控制贷款规模主要有两种方法:①直接控制。中央银行直接运用信贷规模指标控制银行体系的贷款总量。②间接控制。中央银行通过自身的资产负债运用,以
公开市场业务,
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等
货币政策工具调控银行体系的
超额准备金,从而实现对贷款规模的控制。
从1984年开始,
中国人民银行将信贷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在
银行信贷计划中首先确定信贷总规模,并通过各专业银行总行逐级下达; 一般情况下,除
固定资产贷款规模实行指令性控制外,信贷总规模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银行多吸收存款可以多发放贷款。从1989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实行 “限额管理、以存定贷” 办法,即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核批的贷款最高控制限额内,主要依靠自身吸收存款来实现贷款最高限额,贷款规模不得超过核批的贷款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