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文化局
贵阳市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能
2、研究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监督实施文化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3、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研究,扶持代表性、示范性、试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4、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国家划拨的文化事业经费,贯彻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调控投资方向;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5、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我市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文化事业的建设,协调、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和少儿艺术事业的发展。
6、指导、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博物馆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7、拟定全市文物保护规划,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按权限审批文化经营项目;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工作及“扫黄打非”工作。
9、依法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指导监督全市音像出版、图书、报刊、印刷行业,查处各类非法出版物
10、依法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监督检查著作权法规的实施,承担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1、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文化交流联络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处)
制定全市文化事业、新闻出版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秘、会务、档案、国家安全、信访、目标管理、议案提案办理、公产管理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贯彻执行国家文化经济政策,编制全市文化事业的年度经费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经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全局预算内、外资金和机关财务;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负责文化周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文化系统的统计工作。
人事处(老干处)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出国政审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林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承办由文化部门主管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艺术处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全市艺术生产及文化事业发展的布局和结构;指导市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和艺术生产活动;协调指导专业文艺的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科研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重大艺术比赛、文艺演出活动;指导全市文艺创作人员的培训和艺术表演队伍的建设。
社会文化处(少年儿童艺术处)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市少年儿童艺术工作,实施全市少儿艺术发展计划;指导、协调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工作;指导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发掘、整理工作;指导全市群众文化艺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城乡群众文化网络;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文物保护管理处
(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规划、计划和保护措施;指导全市文物抢救、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审定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方案;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审核文物保护单位控制范围以内的改、扩建项目;指导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和文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队伍建设。
文化市场管理处
(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制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按权限审批文化经营项目;组织开展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政策研究,草拟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文化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指导行业协会工作,培育发展文化市场。
新闻出版管理处
(版权管理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制定全市新闻出版管理工作和版权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全市图书、电子出版物市场工作;负责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及出版物排版、制版、装订专项许可企业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内部刊物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文化产业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产业政策;提出我市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制订文化产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管理、协调和组织实施文化产业工作;组织拟制重大文化产业设施方案,指导得大文化产业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科长业升级,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机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直属单位(机构)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助直属单位(机构)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完成市纪委、市文化局党委和市文化局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
贵阳市金阳行政中心二期综合办公大楼B区二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2 12:21
目录
概述
工作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