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公安局
贵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贵溪市委、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发[2010]13号),保留贵溪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1、将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移交市司法局。
2、将公安机关承担的烟花爆竹购买、销售的审批、管理职责移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辖。
(三)划入的职责
1、实施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等职责。
2、实施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职责。
2、加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收集、综合、分析、研判和警务指挥调度的职责。
3、加强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4、加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分析,提出情报预警和指令,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案件工作,查处治安案件、处置重大治安事故、恐怖事件和骚乱,维护社会治安。
(四)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和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以及出入境、公安外事工作。
(七)管理户籍、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负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查处交通事故和案件。
(九)负责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监技术等建设。
(十一)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和管理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奖励、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管理民警的警衔、工资、福利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五)组织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任务,承担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对驻市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队伍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7个,执法勤务机构11个,派出机构23个,监管机构2个,现役机构1个。
(一)内设机构7个
1、政工科(副科级,加挂计生办牌子)
承担按规定权限管理的干部人事、调整、奖励、优抚、工资管理、警衔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教育训练、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
领导职数:科长1名(副科级)。
2、指挥中心(副科级)
承担综合信息、110报警受理、指挥调度、反恐、视频监控、警情分析;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调研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
领导职数:主任 1名(副科级)。
3、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统计、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调研工作。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科级)。
4、警务保障科(副科级)
负责公安财务管理、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并监督、管理警用装备的使用情况。
领导职数:科长1名(副科级)。
5、行政服务科(副科级)
负责受理和办理公安机关进驻市办证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服务职能及收费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和窗口管理、建设等日常工作。
领导职数:科长1名(副科级)。
6、信访科(副科级)
负责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承担涉及公安信访的受理、交办、督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
领导职数:科长1名(副科级)。
7、监察室(副科级,加挂审计室牌子):为贵溪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与市公安局纪委合署办公。负责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科级)。
消防大队(现役编制):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及消防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加挂“贵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为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查处森林案件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
(二)执法勤务机构11个
1、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下设“九队三室”:事故处理中队、车管中队(加挂“车管所”牌子)、城区中队、国道中队、金屯中队、罗河中队、志光中队、泗沥中队、铜拆解园区中队、办公室、宣教室、法制室,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5名、副政治教导员1名(副科级)。
2、刑事侦察大队(正科级,加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打黑除恶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毒品案件的侦查;指导、监督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设“七队二室”:南乡中队、北乡中队、城区中队、机动中队、打拐中队、案件指导中队、缉毒中队、办公室、刑事科学技术室,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5名、副政治教导员1名(副科级,其中1名大队副职兼任缉毒中队中队长)。
3、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危害国内安全、影响政治稳定的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对邪教组织等非法宗教组织犯罪的防范、处置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下设“二队一室”:办公室、情报信息中队、案件侦查中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4、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指导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安全警卫工作。
下设“六队一室”:办公室、派出所工作指导中队、案件侦查中队、特种行业管理中队、内保工作指导中队、城市综合管理中队、警卫中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承担维护日常经济市场秩序稳定等工作。
下设“三队一室”:办公室、金融犯罪侦查中队、财税犯罪侦查中队、商贸犯罪侦查中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6、特巡警大队(副科级)
负责城区巡逻执勤、110接处警、处突和群体性事件维稳工作。
下设“六队一室”:办公室、巡警一中队、巡警二中队、巡警三中队、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特勤三中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7、法制大队(副级科)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副科级,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负责机要、通信、信息中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网络监控、网络案件侦查;承担网吧安全管理、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
下设“二队一室”:办公室、机要信息中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9、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人口户籍管理工作;承担出(入)境和外国人在贵溪境内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查处涉外案件和“三非”案件。
下设“三队一室”:办公室、人口户籍管理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案件侦查中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10、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11、情报研判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市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动情报信息系统高端应用和专业化分析研判工作。
领导职数:大队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三)派出机构23个
根据公安部原则上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所”和派出所警力原则上达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的要求,结合我市辖区实际,设立23个派出所:
正科级派出所1个:铜都派出所
下设:办公室、社区民警队、巡逻民警队、案件侦查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正科级),副所长3名、副政治教导员1名(副科级)。
副科级派出所22个:
(1)烧箕山派出所、雄石派出所
下设:办公室、社区民警队、巡逻民警队、案件侦查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2)铜拆解园派出所、花园派出所、东门派出所、工业园派出所、流口派出所、雷溪派出所、金屯派出所、罗河派出所、塘湾派出所、文坊派出所、耳口派出所、天禄派出所、滨江派出所、河潭派出所、泗沥派出所、鸿塘派出所、志光派出所、周坊派出所、白田派出所、彭湾派出所。
领导职数: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四)监管机构2个
1、贵溪市看守所(副科级、正职可高配正科级)
负责市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看管工作;组织开展狱内侦查,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监管改造。
下设“三队一室”:办公室、收押中队、管教中队、巡控中队,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正科级),副所长3名、副政治教导员1名(副科级)。
2、行政拘留所(副科级)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羁押、管理和教育工作。
领导职数: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科级)。
人员编制
贵溪市公安局政法专项行政编制350名。
领导职数: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副政委1名(正科级),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股级职数184名。
现任领导
局长:张世洪
其他事项
(一)市公安局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均执行公务员制度。
(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公安局纪检委员、监察室的行政编制由市纪委、监察局单列管理。
(三)市公安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基层组织领导按有关章程和规定配备。
所获荣誉
2022年5月,贵溪市公安局泗沥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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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