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是
贵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草拟、实施、宣传工作。
(二)根据全市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目标、任务,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编报工作。制定全市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组织或指导实施经批准的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计划。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办法;协调监督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安置资金(含扶贫贷款)的使用;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负责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的跟踪指导和监管工作,并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水库移民安置资金投向和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指导全市扶贫移民后续扶持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稽查工作;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六)协调指导扶贫干部培训、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干部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以及水库移民培训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就业扶贫政策,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工作。
(七)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市直单位定点扶贫责任制;负责协调指导开展扶贫开发成效督查考核、扶贫对象退出评估检查,负责协调指导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评;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内外扶贫协作工作、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接受扶贫资助等事宜。
(八)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工作涉及群众权益保障和信访维稳工作。
(九)承担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贵港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贵港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保密、意识形态、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绩效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群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印章管理;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联系挂点贫困村帮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年度预算编制与申请、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负责拟订扶贫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指导建立健全县级扶贫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负责协调、指导县级做好扶贫基础设施与产业扶贫项目年度计划、报批报备工作,并监督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估和统计工作;负责配合、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做好全市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的规划和计划,并协同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负责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市水库移民安置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水库移民资金的筹集工作;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全市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移民资金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扶贫贷款与小额信贷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
(三)社会扶贫科(贵港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直各行业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市直、中区直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行业扶贫政策落实,配合、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做好全市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的规划和计划,并协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市内外对口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管理中国社会扶贫网贵港分站;负责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扶贫募捐活动;负责专项扶贫之外的行业扶贫活动;信访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来信工作,并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和答复,将处理结果录入信访信息系统。承担信访事项办理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置工作,指导信访、维稳工作;承办贵港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四)扶贫移民科。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管理和审核工作;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任务;组织水库移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评审和批复工作;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安置扶持年度任务;指导、检查、监督水库移民后期安置扶持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的监督和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统筹移民工作管理系统工作动态等有关信息的采集上报;组织开展移民项目监督评估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和方案、总结和汇报工作;组织协调做好扶贫移民后续扶持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进度报送制度,汇总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台账,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贫困监测科。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扶贫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承担在建工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承担自治区扶贫观测住户抽样调查及扶贫统计监测信息系统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扶贫统计监测报表收集整理的有关工作。
(六)政研督查科。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水库移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落实监督工作;负责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扶贫开发重要问题、移民政策理论的调查研究,起草和审核扶贫开发、水库移民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信息报送;承担有关扶贫开发、移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审核和清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开展的历次扶贫巡视巡察、考核、督查、审计、民主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副秘书长(兼):黄玉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文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志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寿许
三级调研员:何子孟
四级调研员:汪斌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