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藏室(store-room),是指
船舶上的储藏舱,各个部分可设置专用的储藏舱室,以储存同一部门的物品、器材、备品备件等。
总体布置
水面舰船的总布置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要在有限的空间里配置大量的武器装备、技术设施,设置各种用途的舱室,而且还在于设计结果对舰船的作战能力、生命力、保障能力和建造工艺性等有着直接的影响。总布置设计的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统一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也是一个抓住主要矛盾、平衡各类需求、多方案的优化、综合和舍取的过程。总布置设计的目的是在满足舰船各种战术技术性能的前提下,合理地确定舰船的整体布置,绘出详细的总布置图。通过布置上的措施,为提高舰船的作战能力和保证日常生活勤务创造必要的条件。
总布置设计的主要内容
(1)舰型的选取、水密隔舱壁划分和甲板分层,上层建筑的构划(包括桅杆、烟囱);
(2)各种战斗技术器材的布置;
(3)各种战斗部位、工作舱室和生活舱室的布置;
(4)质量重心计算和浮态调整;
(5)协调各部位的通道和梯口。
总布置设计体现在总布置图和质量重心计算书上。总布置图包括纵剖面图,各层甲板、底舱、上层建筑等平面图;典型部位的横剖面图,还有侧视图、俯视图、侧影图等。
总布置设计的基本原则
(1)战术上的要求
①总布置应符合舰船研制总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使用方的需求,最有效地发挥舰船上各系统和武器、装备、器材的功能,以提高舰船的作战能力。总布置应合理紧凑、协调一致。
②注意提高舰船的生命力,从布置上保证动力装置、弹药舱、作战指挥室及其他战斗技术舱室的最大安全性。
③应在保证战术技术性能的前提下,为舰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温度、湿度、噪音、光线、视界、联络等),便捷的战位通道。
④选取符合舰船总布置、性能、结构强度等各方面要求的舰型。舰船的外形应威武、美观,并兼顾到舰船隐身性、电磁兼容和三防等要求。
(2)技术上的要求
水面舰船总布置设计应为保证舰船的总体性能、结构强度、各种装备器材的使用、维修和舰船的建造及其工艺性等提供良好的条件。
①根据对研制总要求的研究、分析,结合舰船的经济性指标及今后的现代化改装,在总体布置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对舰船排水量、主尺度(长、宽、型深)的要求,并最终为确定这些基本设计参数提供依据;
②总布置设计应保证舰船在各种装载情况下必要的和最适宜的
浮态、
初稳性及大角稳性,满足安全、防火、防爆等方面的要求;应严格控制全舰的质量重心,以取得适当的重心高度;质量分布应使舰船的浮态平衡,对各种装载状态下的舰船重心变化幅度也应适当控制;
舰船主横隔壁的划分除应满足各类舱室的布置要求外,同时还必须满足舰船不沉性和结构强度的要求,防止造成舰船尾部振动的不利影响;
③各类舱室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等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军用标准的规定;
④尽可能结合舰船的强度条件和结构的合理性进行布置,防止应力集中;为保证舰船的
总纵强度,应按舰船长度均匀地分布质量(载荷),尽可能避免结构构件的不连续或突变;
⑤布置上应考虑燃油总管、水管、风管等布置要求,力求最短,以节省质量,提高生命力。
在舰船总布置设计贯彻上述原则时,会出现各种矛盾,例如各种战斗技术装备布置之间的矛盾;从总布置上提高舰船攻击力与加强自身防御之间的矛盾;总布置要求与航海性能、结构强度、建造工艺要求间的矛盾等。在处理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应从舰船的主要任务出发,掌握好局部服从整体、次要服从主要的原则。
储藏舱布置
根据舰上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舰船上可设置专用储藏舱室,以储存同一部门的物品、器材、备品备件为宜。各种储藏室应充分利用舰船的空间,布置在管理、使用方便的部位。
①天幕储藏舱的布置应考虑存取天幕设备的方便,一般设置在舰船的首尾部接近天幕设置的区域。
②帆缆、索具、油漆储藏舱一般布置在舰船的首端,并尽量与其他舱室隔开,油漆储藏舱应设有直通露天甲板的舱口,并设有机械排气通风。
③救生器材储藏室和损管器材储藏舱尽量布置在破损水线以上,尽量接近损管部位;三防器材储藏室(柜)一般布置在舰船首、尾部上甲板或下甲板上便于取用处。
④机械器材储藏室、电工器材储藏室、灯具储藏室,一般布置在接近修理间或机电部门的其他舱室处,灯具储藏室可与锚机绞盘问或电工器材储藏室合用。
⑤枪炮部门储藏室、导弹部门等各武器系统的储藏室一般布置在便于该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处所。
⑥电子设备器材储藏室,一般布置在便于所属部门管理、使用的处所,注意避免靠近热源和防止潮湿。
通道设计
舰船内的所有舱室,可用处所和空舱,均应设置相应的门、舱口盖、人孔盖和可拆板,提供实际可行的最方便通道。
①舰船上通道、门、盖、梯的布置应便于战斗行动、人员流通、物品运送和设备搬运等各种活动的进行。由通道、门、舱口、梯等组成的流通路线应尽量短、直而畅通,并保证所有舱室和部位都可到达。
②舰船上通道、门、盖、梯的布置应尽量紧凑,配置数量适当,在水密结构上和露天部位尽量减少门、盖、窗的设置,并应保证其水密性,保证舰船生命力和三防能力不受损害。
③门、盖、梯的布置应保证安全,不应因遭受本舰武器发射时的燃气流、炮口气流等影响而破坏。
通道
①通常在主船体露天甲板的左、右舷各设置一条比较宽畅的主通道,其宽度不小于1.0 m,1 000 t以上舰船宜大于1.2 m。现代舰船由于雷达波外形隐身的需要,上层建筑延伸至两舷边,以减少台阶,主船体的露天甲板舷边无法设置通道,可在上层建筑内部设置畅通的内部通道;艏上层建筑区段露天甲板上的通道,应考虑防风、浪措施;露天甲板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能到达该甲板上的各个部位,通过门、盖、梯进入上层建筑和主船体内部。
②通常在破损水线之上主船体甲板上设置一条或左、右舷分开的两条内部贯通通道。可不经露天甲板到达除艏端舱室以外的各内部舱室和部位。若仅设一条内部贯通通道时,该内部通道应尽量设置在中线面附近。若难于做到时,可以把上层建筑内的通道与主船体内各水密隔舱段间的通道联通以形成内部通道。舰船内部的通道宽度,单行路线应不小于0.7 m,主通道或双行路线的通道不宜小于1.0 m。
③通道的布置应考虑便于使用担架运送伤员到达战时救护部位和医疗部位,还应考虑舰船上接受补给品的运送路线,使物品方便地送到各储藏舱;通向冷藏库、干粮库的通道应与居住舱隔开。
④人员上下较多的梯子应尽量采用斜梯,斜梯应尽量沿艏艉方向布置;人员上下较少的通往各储藏室、下层舱室及备用出入口等的梯子可采用直梯或蚂蟥钉梯;上层建筑侧壁上宜采用直梯或蚂蝗钉梯。
⑤各个水密舱段内,每层甲板应至少布置一个舱口和梯,形成各层甲板之间的垂直通道,对底部主要舱室,必要时,应设垂向围壁通道。
⑥通往露天甲板的舱口,应尽量布置在上层建筑和桥楼内,如果必须布置在露天时,则宜考虑布置在易于防风、防浪的地方,并注意其舱口盖的开启方向。
⑦舱口盖和梯的布置应尽量紧凑,上下开口的位置应叉开一定距离,上、下两层甲板上安装直梯的舱口,一般不宜重叠。舱口的位置应避开船体主要构架。
⑧每个液体舱至少设置两个人孔盖,并呈对角布置;深液舱的人孔盖一般应开在舱顶,必须开在直壁上时,应尽量设在上部。
应急脱险通道
(1)机器处所的脱险通道
脱险通道的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每个主机舱应设置两个脱险通道。
设两部尽可能远离的钢梯,通至该处所上部同样远离的门,从该门通至开敞甲板设有通道。一般其中一部钢梯从该处所的下部(此处设有一扇自闭钢门)至该处所的安全地点设置连续的钢质防火遮蔽,称之为应急通道。
或者设一部钢梯通至该处所上部的门,从该门至开敞甲板设置通道。此外,从该处所的下部远离上述钢梯的另一地点再设置一个可以从两面操纵的钢门,该钢门作为从该处所下部通往开敞甲板的安全应急脱险通道。
除机舱外的其他机器处所,其脱险通道的设置可根据该处所的性质、位置以及舰员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2)工作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
每个容纳10人或10人以上有人工作的要害舱室和每个容纳21人或21人以上的居住舱和工作舱,均应设置两个出口,作为相互远离的脱险通道。此两个脱险通道应符合:
①在最低的开敞甲板以下的处所,主要脱险通道应是梯道,另一个可以是围壁通道或梯道。
②在最低的开敞甲板以上的处所,脱险通道应是通往开敞甲板的门或梯道,或者是这两者的结合。
拆卸线路
总布置设计除考虑正常通道和应急通道外,还应考虑设备能从其安装部位拆卸下来,移至舰上修理间或搬出舰外修理的拆卸线路,该拆卸线路应根据大于门、舱盖的设备清单和布置部位、通道的尺寸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