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
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
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1、监督
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材料
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
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
质量事故。
2、对违反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有权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等强制性措施。
3、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
责令改正。
我站为全额
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站内设四科一室,即监督科、综合科、定额科、安全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