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性评价源于解释主义哲学。主体和客体两者是互为主体、相互渗透的。知识是主体不断通过建构和检验而形成。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人们一度十分重视量化评价,认为只有量化分析才是科学。在这之后,随着社会批判思潮的兴起,人们认识到评价不是一个单纯技术问题,纯粹
价值中立的描述是不存在的,因此,评价要对被评价对象的价值或特点作出判断,价值问题由此在评价领域凸现出来,人们评价的重点转向了价值观。20世纪70年代以后,“量化评价”逐步为“质性评价”所取代,质性课程评价也日益兴盛起来。
不存在带有普遍意义的、脱离具体情境的抽象的知识,因而不能用对或错对知识加以判断,而必须依据它在具体情境中发挥的作用。事实与价值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完全用科学方法去评价教育和课程现象,那样只会导致人们对课程认识的僵化。许多问题只能通过描述性、解释性的语言来实现。质性评价就是要对与课程相关的行为及其原因和意义作出判断。
质性评价不追求适用于一切的普遍规律。它的目的在于把握课程质的规定性,通过对课程广泛细致地分析,深入理解,进而从参与者的角度来描述课程的价值和特点。评价是为了增强课程规划的有效性,并使参与的每一个人受益。知识是相对的,因而课程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只能做大致描述和价值判断。评价要检验学生通过课程学到了哪些东西。在评价过程中,有时学生会学到他们不愿意学或者没让他们学的内容。这可能意味着孩子们在课程内容学习上的失败,但它本身并不是一个学习的问题。然而若使用量化评价方法,会测不到这方面内容而忽略了一些重要因素。而质性评价把学习理解为促进评价的开展,会把它作为讨论、决策、行动的资料来源。
质性评价不强调在评价开始就对评价问题进行理论假设,假设可以在评价过程中形成,也可以随着评价的进行而改变,因此质性评价本质上是一个自下而上的归纳过程。评价者把评价过程视为评价者发现课程潜在价值的过程。这种评价过程增加了我们对教学本质以及师生关系、课程设计及性质、师生行为、建构知识的性质和结构等的理解。这种评价没有绝对严格的程序,带有很大的灵活性,前一步资料搜集的情况往往决定下一步的方向。课程评价是一个连续性的、动态的过程,是一种共同参与的活动,是一种连续评价、不断反馈的模式。
质性评价认为,资料是对评价者价值观的反映。在评价开始之前,人们不知道他需要揭示的东西。随着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所需要的方法将不断显现。不同的调查主题会采用不同的方法,具体有参与观察、行动研究、人种学等。与量化评价的精确定义、精心设计、预设程序和工具等相反,质性评价中的工具和方法是逐渐显露出来的。在学校和课堂,在不同的课程规划阶段,评价者会在评价中不断更新或改进相关的评价程序、工具和变量。
5.评价者的角色质性评价主张不要对外部评价者与内部评价者进行严格区分。课程评价是一个包括所有参与课程检验、并了解课程评价过程的个体(如教师、学生、家长、督导员、专家等)在内的共同参与的、连续性的过程。评价者充当了促进者,鼓励参与者对有关课程的内容提问、讨论,同时进行设计和资料收集、分析、解释,并澄清一些观念,如教育目标、知识的本质、教与学、特定情境和教育环境的含义等。评价者会考虑到参与者对当前课程看法、发展方向,并借鉴其它参与者的观点。评价者也是一名学者和教师,通过对话和合作性活动指导所有参与者,提高了参与者的评价思维过程和技能,并解决他们的困惑。评价者不一定中立,他也可以在合作性的对话中发表自己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