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货币目标公布制”,是指
中央银行在每年第四季度向公众公布下一年度
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控制指标,作为下一年度中央银行货币供应的准绳。自1974年起,前西德中央银行一直实行这种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弗莱堡学派认为,实行货币目标公布制,尤其是严格地按公布的控制指标供应货币,是稳定货币,稳定社会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
第二,提前公布既定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控制指标,可以消除雇主和工会对通货膨胀的不当预期,有效地防止工资——物价追逐所引起的
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同时还能减少劳资双方因对物价上涨不同预期引起的摩擦和争执,有利于巩固社会伙伴关系。如果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目标公布制中,能够加强与雇主、工会的沟通,还可以加深彼此的理解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