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项调整
会计学术语
账项调整是要把那些影响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期间的经济业务在会计期末进行调整。
意义
企业账簿中的日常经济业务的记录还不能确切反映本期的全部收入费用。因为有一些经济业务不只影响一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确定,而是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相联系,为了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正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就必须在编制财务报表和结账前,对这些有跨期影响的经济业务进行账项调整,然后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从而正确计量本期的经营成果。由于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同时,也要确认资产负债,使期末账项的调整也关系到企业当期财务状况的正确性,因此,账项调整成为会计循环中起着重要意义的必要环节。
内容
期末账页调整主要内容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本期已实现但尚未收到款项的收入
本期已实现但尚未收到款项的收入,也称应计收入,是指企业在本期已经发生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尚未收到款项而未登记入账的产品,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如应收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等。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凡属于本期的收入。不管其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收入处理,期末,应将那些本期已实现但尚未收到款项是否收到,款项的收入编制调整分录,记入“应收账款”“应收利息”等账户借方,同时,将确认为本期的收入,记入有关收入账户或相关账户的贷方
本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款项的费用
本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款项的费用,也称应计费用是指本期已发生,但因款项尚未支付因而未登记入账的费用,如应付银行借款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种税费等。凡属于本期的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为本期费用处理。期末应将那些本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款项的费用编制调整分录,记入“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账户的借方,同时,将尚未支付的款项记入“”应付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账户的贷方。
已经收款但不属于本期或部分属于本期的收入
已经收款但不属于本期或部分属于本期的收入,是指已经收取款项入账,但尚未提供产品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如预收产品销售货款,预收租金等。企业预收款项时,因尚未提供产品或劳务,所以收入还未实现,也就不能直接全部记入有关收入账户,应通过负债类的“预收账款”账户核算。待期末确认实现的收入后,再编制调整分录,根据确认的属于本期已实现的收入金额,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
已经付款但不属于本期或部分属于本期的费用
已经付款但不属于本期或部分属于本期的费用,是指已经支出款项,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房屋租金等,此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也属于这类调整事项。企业预付各项支出时,由于尚未接受相应的服务,因此该项支出就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本期费用,也就不能直接全部记入有关费用财产,应通过资产类的“预付账款账户核算。待已接受部分服务时,再编制调整分录,按照本期和以后各期受益的程度,将分权来确认为本期的费用,借记有关费用账户,贷记“预付账款”、“累计折旧”等账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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