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贤易色
《论语》中的句子
贤贤易色,汉语成语,拼音是xián xián yì sè,意思:礼贤贤士要肃然起敬。第一个贤是动词,第二个贤是名词,易也是动词,色理解为态度、形色。出自《论语·学而》。
成语出处
论语·学而》:“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
成语典故
译文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学生,比孔子小44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
贤贤易色:杨伯峻先生将贤贤易色解释为:对妻子,看中品德,不看中姿色。
致其身:致:意为献纳,委弃,给予,献出。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尽心尽力,豁出性命。
3.子夏说:“看重实际的德行,轻视表面的姿态。侍奉父母要竭尽全力,服务君主要奉献自身,与朋友交往要说话有诚信。这样的人,虽说没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摘自《论语》】
补充
王念孙说:“易”者,如也。贤贤易色,犹言“好德如好色”也。(见刘宝楠《论语正义》)
喜怒不形于色 同理 色是指外在的表现,孔子说色难也是同理。
参考资料
贤贤易色.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9 13:2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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