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类少年
2011年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贝类少年》是2011年8月1日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李枫。本书讲述了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张小晚和卢秋雅的故事。
内容简介
张小晚和卢秋雅是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两人从小就是“仇人”。
卢秋雅为了给从小就暗恋的哥哥超远送信,推辞参加班级大扫除,好在有张小晚解围,得以送信成功。
老师要实验“好生带差生”,于是班级第一与倒数第一的两人成为同桌。
张小晚喜欢卢秋雅,借口要她辅导的名义给她钱,实际上是因为担心卢秋雅要照顾残疾的妈妈而捉襟见肘。
校园里的风言风语和品学兼优的转学生米风的到来结束了张小晚与卢秋雅的同桌关系。
随后张小晚向卢秋雅告白,卢秋雅没有表态。
张小晚和米风两大帅哥的青睐致使卢秋雅备受欺凌,而张小晚的冲动造成的伤害更让他与卢秋雅疏远。
卢秋雅在与超远哥哥告别时忽然明白了自己心里喜欢的究竟是谁。
高中时,卢秋雅答应周末继续为张小晚辅导,拒绝了和他上同一所高中的提议。
张小晚考上了中国大学,那是卢秋雅梦想的大学。当他急着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卢秋雅时,她和她妈妈已经搬走了。
原来卢秋雅高二以后就辍学了,工作日上班,下班回家照顾妈妈。周末监督张小晚学习,鞭策着他。
有一年的大学假期,张小晚坐在他们第一次约会时那张长椅上回想着他和卢秋雅的过去。天突然下起了小雨,张小晚站起身准备离开时看见前方马路上一抹熟悉的光亮,一个熟悉的背影。
他大步朝她走过去。
编辑推荐
李枫是一位文笔纯熟、个人风格十分鲜明的作者。他的文章从不刻意修饰辞藻,情节生动活泼,诙谐自然。他对小说结构和节奏方面的控制极其独到,轻松流畅的故事情节往往突然急转直下,粗看似乎不合情理,细究起来却发现,那些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都是后续情节的重要伏笔,透出一丝“人生无常”的意味之余,令人不禁要佩服他的才华,他的构思之巧、设计之妙
2010年初,李枫处女长篇小说《燃烧的男孩》技惊四座。不仅同时吸引了郭敬明、落落、刘震云同时作序推荐,最世文化更是配备了郭敬明的御用插画师王浣为他的处女作绘制封面。一时间,李枫引发了大量的讨论,随之而来的,是销量的居高不下,李枫以一个新人的姿态,耀目地席卷了各大书店的排行榜。
而一年多过去,他几乎鲜有露面,《最小说》上也很少能看见他的文章。一年多的时间,他在干什么?
今天,他交出了这段隐居者般的时光里,属于他的答卷——长篇小说《贝类少年》。
如果你曾经被《燃烧的男孩》撼动,那么,你一定不会错过这本他耗时一年多书写而成的新作,因为,他将用更强大更锋利的力量撼动你。《贝类少年》里那股挥之不去的复古风格,那种类似于台湾电影般的怀旧情绪,一定会在这个夏天,给你带来最滚烫的感动。
如果把作者的创作分为“依靠自身体验”和“凭借天赋才华”两类,李枫无疑要划归到极具天赋才华的范畴。他的文字驾驭能力很强,字里行间散发出一种随心所欲的自由气息,这种随心所欲不是简单地体现在文笔之上,而是连同故事架构和情节铺设一起,形成一个完满的整体。他热衷于创作,哪怕是最简单的校园题材,也能在他笔下变成苦痛与欢乐并存、微笑与热泪交织的青春大戏。他擅长讲故事,天然的幽默感之下掩藏着现实的黑暗与无奈,黑暗与无奈之中又透射出生生不息的希望火光,令人感伤之余又不免要对人生作出深层次的思索。
每一个少年,都是贝类少年。
我们总是压制住自己的情感,把那些美好的事物隐藏成秘密。
它们珍贵,而我们让它埋在一片黑暗里。
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只要张开那厚厚的壳,就会有光芒洋溢出来。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光。
给我们力量,给他人力量。
——李枫
《贝类少年》2011年7月,最世文化,全力呈现。
作者简介
李枫,出生于8月31日的处女座。现为上海柯艾文化有限公司签约作者。李枫第一次发表文章是2008年11月的《最小说》,也是写作之路的开始。他是《最小说》最具潜力作者,自2009年起持续在《最小说》中发表短篇,常据读者调查表前五名,文字功底深厚,深得读者拥趸,有着极高的市场号召力。首部长篇小说《燃烧的男孩》由著名作家刘震云推荐,郭敬明、落落联合作序,销量达30万册。
已出版作品包括长篇小说《燃烧的男孩》,《贝类少年》;短篇小说《喀纳斯游记》,《极光》;电影剧本《我们约会吧》。
前言
2005年1月28日晴 我坐着中巴来到那个小镇,来会一个老同学,名叫赛男,大气的名字,我和她是高一的同学,高二她没有再读。 这个小小的镇上只有两三条街,一家叫“大热门”的超市,我在超市前等她,看着来来往往的过路人,心不在焉地目光游离,当我看见她时,她已离我很近。“赛男!”我喊。 “疯子。”她笑,这是我的外号,我总觉得她的两只眼睛无法正常对焦,很恍惚地左一个右一个。 再看她的装扮,她戴上发箍,也许是她认为的时尚,可裸露的额头完全是中年乡镇妇女的风尚,脸上还涂了郁美净或雪花膏,本来就是油性皮肤更显得油光发亮,不过有淡淡的香味,很亲切。 “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问,其实她的面貌变化并不大,只是我不知道许久不见后该说什么。 她嘻嘻哈哈说着什么我不再记得。 同学们都说她喜欢过我,那是以前的事,我一直把她当成好朋友,她开得起玩笑,性格开朗,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直爽、大方。 想起以前还在一个班时,还曾一起打架,一起游戏。 我们先去买菜,在那个热闹的小集市,正看着,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拍了我一下,回头一看,竟然是融糖,“哎!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问。 赛男也看到了,“嗳!融糖!” 融糖含着一根棒棒糖,还是那副叛逆的早熟的形象,她也是我们的高一同学,她和赛男一样后来也没读了。她嗍了口棒棒糖,露出漂亮的酒窝,指了指前方的男子,“我表哥结婚,来这里玩啊。” “那你们现在去哪儿?”我看见她提了一袋东西。 “回城关镇啊。”她表哥送她去搭中巴。 “晚点再回去吧!一起去赛男家玩啊!到时和我一起回去。”我说。 她想了想,赛男也说:“是啊!一起去吧,到时和疯子一起回去。” 她点点头,答应了,老同学在这里相见怎么都是意料之外,于是她和她表哥招呼了一声,留了下来。 我们三个买完菜,一路上东聊西聊,沿着那条路渐渐走向荒芜。本来这小镇就够萧索的了,赛男家在更萧索的地方,一个荒草丛生的路边,有一座小楼。 赛男的爸妈都不在,出去了,家里只有两个妹妹,我看见她的两个妹妹,坐在床沿嗑着瓜子看电视。 我走过去,也坐在床边,“你叫什么?”我问其中一个。 “胜男。”那个妹妹回答。 “哦……”我又问另一个,“你呢?” “超男。” “……赛男你爸爸真狠!”我朝她喊。赛男在厨房忙活,融糖歪了歪嘴角,但好像不以为然,总是这么云淡风轻的样子。她问我:“要不要抽烟?” 她现在已不是学生,而是社会少年。 “好。”我说。 我和她来到屋外,她从挎包里拿出一包好烟,这种场景这种画面总让我觉得有魅惑力,不知道为什么,是她眼睛中散发出来的那种漫不经心的神色?是那慵懒的爱放纵的性格?还是在这些感觉中隐隐觉察出这是一个受伤的女孩? 她心里像是有很多很多的秘密,很吸引人去探寻。 赛男把中饭做好了,这时赛男的爸爸也回来了,是_个瘦高的、看上去也很 “不拘小节”的男人,特别是眼睛,和赛男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不是“无法对焦”,却也很恍惚,像每时每刻都是醉的状态一样。 然后他说:“来,我们喝酒!” “不不,叔叔……”我和融糖都说。 “没事,喝一点!”他撑开双腿坐在木凳上,扭过头招呼赛男拿一瓶白酒。 “叔叔,我喝不得白酒,”我说;“有一次不知道因为什么只是想醉,偷喝了我妈炒菜用的白酒,好多,然后大吐,之后就再也喝不得了,可能伤胃了。连闻到那个味都不行。” “没事没事咯,倒一点!”可以理解为这个叔叔好客。 于是赛男也给我倒了一小碗,是加热过的白酒。 “来!先喝一口!”叔叔举起碗,感觉非常粗犷。 好吧,我心里想,死就死一回吧!于是也举起碗刚准备一口喝下,却发现白酒里浮着一片菜叶,“我还是不能喝……”我无奈地抬起头。 叔叔疑惑地看着我,也许觉得我是真喝不了。“那好吧,随意随意。 ”他说着一个人就仰头喝了下去。 我把那碗酒一直放在边上,一直没喝。 下午的时光有些无所事事,电视开着,赛男那两个双胞胎妹妹出去了,她爸爸也做工去了,赛男在厨房洗碗,只有我和融糖两个人神色游离地看着电视。 融糖打了个哈欠,靠着床沿把头一仰。 “好无聊哦。”我换了个台,手撑着脑袋也要昏昏入睡。 融糖干脆趴在床边,抿抿嘴准备睡去了。 我突然摇了摇她的头,“别睡。”实际上我自己也睁不开眼睛了。 “哎呀……”她吭吭着,把头转了个边。 “别睡啦!”我又摇她的头,非要把她晃醒。 她厌烦地也伸出手来打我,我们俩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互相斗了几个回合,然后极度默契地倒在床上昏睡过去。 天真啊天真,为何只留在那一段岁月里。 从不懂得珍惜,从不体恤。 还记得你们的声音,记得你们说话时的语调,记得你们的笑,记得那一双双干净有神的眼睛。 记得你们的每一个动作。 记得厨房里的水声和碗声,记得一觉醒来后望着昏暗光景那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我们睡了多久?好像有几十年了吧。 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现实。 记得那条黑暗的路,四周无灯,我们前前后后有说有笑要去一个地方。 不再记得说过什么,笑着什么。 记得渐渐明亮起来,到了小镇上人多的地方,灯光多的地方,记得那个网吧。白耀耀的灯,好几个年轻男孩。 “他是我男朋友。”赛男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显带有一种骄傲和炫耀的成分,略带一点挑衅。 我们看着那个平头的、笑容和善的男孩,看上去比我们成熟,无论长相还是装扮,其实比我们还小一岁。只是也没读书,在外闲荡。 成熟哪是时间培养的,完全是社会雕琢成的。 不过,赛男居然有男朋友,我们没想到。她以前从来没说过。只看见她和那一帮男孩的关系很好,打打叫叫的,她“男朋友”对人也好,说要带我们去酒吧。 一群人坐着摩托车轰隆隆开在夜色下的小镇,到了那“酒吧”,其实就是一个很淳朴的歌厅,连KTV都不是,一个大场子,所有人都在里面,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混在里面,一块大屏幕,传统的卡拉OK,哪桌人想唱歌了还要排队。 要了差不多一箱的啤酒,又抽烟又喝酒,我还有些矜持,平时就很少参加这种场合。融糖比较放得开,喝酒对她来说是小意思。而且我还很惊讶,感觉她怎么喝都喝不醉,只能说酒量太好。 喝了好多,为了面子,我也豁出去了。后来来了一个中年男人,应该是个 “老混混”,赛男的男友认识他,也很尊敬他。这个男人要和赛男喝,赛男那时已经有些醉,勉强喝了一杯,那男人又倒一杯继续要她喝,赛男用手挡着嘴,实在喝不下去。 “喝不喝啊?”那男人说,总是劝赛男喝,不喝他就不走。非要这一杯干下去。 赛男有些退缩,融糖拿起一杯酒,“来来,我和你喝。” 突然觉得融糖如同女英雄般的人物。 “好!”男人看了看豪爽的融糖,面色似乎也有点钦佩之情。 融糖一口喝下,还给对方展示了下喝光了的杯子。 “再来!”男人说。 融糖又倒了一杯,和男人比画着说:“我们一口喝哦。”说罢一口全干。 女中豪杰!我对她真是又欣赏又敬佩。 闹着玩着结果我大醉,我喝了太多,太爱放纵,有些“人来疯”,融糖还好,赛男也恍惚得两个眼珠子更转不到一块去。 “去吃夜宵吧,”赛男男友说,“吃点东西就好了。”于是我们一行人又赶往一家米粉店。去的路上,赛男的男友开着摩托车,载着我们三个,不知道赛男的男友是否完全清醒,只知道在那么黑的路上,摩托车也明显超载,我和赛男又都开始发酒疯,摇头晃脑手舞足蹈,还有融糖拼命喝止我们的扭动,那辆摩托车居然还能开得那么稳,那么安全,真是交通史奇迹。 到了粉店,我已经记不得途中的细节了,只知道大家都吃了一碗粉,然后唱着跳着,也许打碎了一个碗,筷子也飞了出去。 之后又开始在粉店打打闹闹,像当时在学校里那样追逐打闹,我昏昏沉沉越来越走不稳了,结果一倒直接撞碎一面铝合金的玻璃窗。 哗啦——玻璃全碎的声音,那一刻我有过瞬间的清醒,但实在站不稳了,也站不起来了,只听见那粉店老板大惊失色地赶进来,融糖来扶我,赛男的男友说:“没事,我来赔,多少钱?” 那老板说:“五十。” 赛男在哪里,我不知道,那时她好像酒疯发作冲了出去,消失了。 我们回不了赛男家了,已经凌晨,小镇一片漆黑。而且我们还是这种烂醉的状态,无法回去。 大家决定在赛男的男友家过夜。 和赛男家一样,她男友家是一座典型的自建民楼,我们都睡在二楼,赛男男友的卧室旁边还有一个房间,但是我们四个人只有两张床。 终于熬不住了,我大吐,被扶到卫生间,大吐,那种胃都要外翻的感觉让人瞬间地窒息,吐了好多,直到胃还在痉挛,再也吐不出东西了,还在一颤一颤地要呕。 我蹲在地上,随即瘫倒,无力爬起来,融糖弯着腰站在我身边,拉着我一只胳膊,拍着我的背。 那一刻我突然好难受,突然恍惚了,那时我还没有爱上任何人,爱情在那一段时间还是空白期,可是空洞的我依然能体会到自己的难过是因为情感。 是因为情感的无可归依。 也只能这样解释了,不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靠住融糖的脚,抱住她的一只脚,想要哭出来,但不知道该为什么而哭,只感觉心空,无助,迷惘,空荡荡的茫然。 没有哭,不知道为什么去哭。 只是突然抓住她的手,稀里糊涂地告诉她:“我以后成名了,一定会来娶你……” 人心都是混乱的,世界都是混乱的。可是没有这些混乱,世界一点也不精彩。 我和融糖睡在外面的那张床上,因为失控,我亲了她,她也许想拒绝但是没有力气,后来我渐渐昏睡,毫无一点意识。 冬季的寒冷,我体会不到,因为我每分每秒地头晕、胸闷、呼吸困难,半夜醒来一次,神志恢复多了,发现融糖抱着我,全身都在发抖。 她没有盖被子,被子都盖在我身上,太冷了,她只有抱着我不停发抖。 她是一个好女孩。我从来不曾有异议。 早上,小镇还是一片冷冷的青光,像那种阴霾的、灰暗的,但同时让我熟悉的时段。 我们都起来了,吃过早餐,赛男的男友又骑摩托车送我们回去。我很自责,因为第二天才发现我让那个房间到处都是我的呕吐物。包括床上的被单上。 但是赛男的男友却说没关系,留着他处理就好了。真的很感谢他。 到了赛男家,赛男的爸妈不知是怎么知道我们醉酒并且留宿在一个男孩家的,说赛男不该在男孩家过夜,骂了她几句还要打她。我们都很负罪,在叔叔阿姨面前承认错误,后来,赛男被她妈妈带去一起上班了,我和融糖回城关镇。 又坐上来时的那个中巴,乘客寥寥无几,好像只有司机和我们俩。我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望着窗外,融糖坐在我身边。 说到昨天的事情,融糖还很开心地补充细节,所有事情她都记得,但她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昨晚醉酒后的一些事情,我们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提及。 我想即使说了,她也不会在意。 一路上有说有笑,中巴摇摇晃晃地开着,我们没有在意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没有在意我们正在离开这座小镇,我们只是满心欢喜地满足地去向另一个地方。 从没想过以后会如此怀念那时。 怀念那时,怀念那座小镇,那里的一切,那里的夜晚,那里的清晨,那时你们的声音。 为什么在记忆里,一切都变得那么完美?完美得就像一个完整的毫无瑕疵的童话,有开始,有结束,好像开始是生,结束是死,就像一生。 多年后和朋友再次见到融糖,她把头发留长了,成熟了许多,我们去她家,她在玩电脑,给我们倒了两杯水。 和我们说了很久的话,多半是那位朋友和她之间熟悉的事情,我半懂不懂,坐在她的电脑前上网。 以前的事,好像大家都不记得了。或者是我以为她不记得了,她以为我忘记了。 这样也好,依稀记得,毕竟也是生命中闪过的一个片段。 临走时,很普通,简单告别。 再也没有见过赛男,那时就听说她会去很远的地方打工。她不想去,但是没有办法,不然做什么?这些大多是乡镇辍学少女的出路。 要么一辈子生活在镇上,和别人结婚,生子。但是总要赚钱。 不是因为出不起学费才辍学,当然这也是一个原因,毕竟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她应该是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子,不愿读了。 她只记过我家那时的电话号码,还记得那天她打电话来要我去她家玩,说我们很久没见了想见一见。 还记得那个响铃。 于是我去过那一次后再也没有她的消息。 我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我家的电话号码也已经换了,现在搬了家,不再用座机。 我想以后也许还会见到的,也许。真的很想再见到她。希望她能很顺利,很开心。 和同学之间的故事,总是很值得怀念,没错,很值得。 枯燥和重复到索然无味的读书生活,也是因为有你们才变得那么让我留恋。 简单,明净,一尘不染。当时幼稚得又觉得同学之间很复杂,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恨不得永远留在那个时空里一辈子傻。 幼稚的总是美好的。还记得和安、我徒弟放学后赶着去照大头贴,记得为了一件四十块钱的T恤和我妈大吵一架赌气离家出走到艾河家留宿。因为没吃晚饭,半夜饿了,艾河偷了房东家的一个鸡蛋煮熟给我吃,还放了盐,结果蛋黄是生的,他说这样才营养。 还记得每天挤公交车去上学,放学和苏一起走回家,有一次没赶上早班车,两人在还没亮的路上说鬼故事,吓到苏尖叫。 还记得一群人去爬山,野炊,拍照留念,我蹲在最前面,他们把手都放在我头上。 还记得即将高考的那段日子,晚自习后已经十一点,和伍一起散步回家,并且在烧烤摊上等烤鸡翅膀。我说全国所有快高考的学生中只有我们最洒脱。 还记得一群狐朋狗友凑在一起最常探讨的就是感情问题。并且_群学生还谈得头头是道,你爱我,我爱你,其实谁也没真正爱过。 也还记得有一次生病住院,玲玲送我的那一束花。 亲爱的,有你们真幸福,或者说曾和你们并肩在一起过真幸福,这是我永远的骄傲。 当然,我也从未忘记过你。 都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我能忘,我以为我忘了,我以为时间的洪流可以把你冲刷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远。 可是越远我就越难过。 我知道爱都是假的,都是大脑意识里的幻象,我努力让自己变空,让自己不去在乎各种各样的情绪,但是我食着人间烟火,永远也不可能超然出世了,我可以不在乎现在身边、未来会生出的一切枝蔓,却怎么也摆脱不掉你的脸。 那时,我是爱你的;现在,我是怀念你的;以后我也会挂念你,给你祝福。 因为我实在不能为你做什么,你也不会需要我为你做什么。 但是这一切在我这里那么重要。 我为你写了好多字。 好多的日记本。 2011年1月21日雷 这几天下很大的雪,南方很久没下过这么大的雪了。雪花一直在飘,外面一片洁白。白天听到窗外有人玩雪的声音,还伸过头去望,觉得他们怎么会这么欢乐。 我慢慢地没有那种童稚的幸福感了,我渐渐感觉不到了。 想去堆个雪人,但知道再也找不到那种没心没肺的快乐了。 也许会有新的快乐,毕竟我们还在往前走。 十九号那天傍晚,从窗户看到墙外的树林,茂密的树林,是常青的针叶林,上面盖满了雪,静谧无声地在那里,突然想起有情侣在那里亲吻的画面,但,我已经找不到你了。 那里从来就不属于你我。 睡觉时,第一次把窗帘拉开,房间透亮了一半,是外面的雪映衬出来的,不知道还有没有下雪,只知道现在是一个纯白的世界。 多浪漫。 可突然间又想起你。好想念你,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你在哪里。 打开窗,呼吸那熟悉的空气,冷冷的,清新的,好像你身边的气味。 世界上还有我们吗? 关于那些日记,那时我用了好多感情,几乎全部的感情,写下了那些字,写下了那么多本,记录我们之间的一切,一言一行,甚至不经意的眼神。最终它们除了证明我爱你外没有任何意义。 我知道我爱你,不是“爱过你”。所以时至今日它们留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占地方外没有任何用处。 我知道我爱你就好了。 我也不愿再一遍遍看从前,它们让我的心好痛,我好想回去发现有一个巨大的无法逾越的屏障,我过不去。它们让我看清了这个现实世界。 我是活在梦中的人。 去年有一天和妈妈散步,那天起风了,我突然说:“我想上学。” 可怜巴巴的语气,像个辍了学的孩子,又有点傻傻的。 我妈愣了下,然后很开心地笑了,“干吗想上学?” 我摇头,“只是突然很想。” “到哪里上学?” “随便哪里,只想每天上课,好好读书。” 她笑我,她知道我以前从不用功读书。她问:“怎么突然想这个?” 我又摇头,看向漆黑路边被风吹动的荒草,“突然想起在高中读书。 ” “那就好,”她笑着说,“该赚钱的时候想上学,要累死我。” “当时没有好好珍惜。”听很多离开了校园的人说过:要好好珍惜在学校的时光。自己也时常对年纪小的人说,其实本身想要珍潜的并不是好好读书,而是在学校中的那种感觉。 那种轻轻的淡淡的简单明静的感觉。 于是在那个夜晚那条回家的路上,又忍不住幻想了,不过就算现在又回学校去了,也不知道怎么珍惜。 那样的时光无声无息的,总是在不经意间残酷地溜走。不然也不会叫稍纵即逝的年华。 后来就发现,人生中还能值得珍惜的时光原来是不多的。值得怀念的,也就那么几年。 人生多么贫瘠。 而那几座隆起的小山丘又富饶到令人窒息地沉重。总之贫富极其不均。 还有那时的爱情。那么简单,但又那么丰盛。那么真诚。 闭上眼睛,我又回到那座小镇。 阴霾的天气,有些冷的风,听不到声音,只有我一个人茫然若失地寻找,寻找着什么。转过身,灰灰的小镇,我无所归依。
目录
自序 年少纪事
第一章 败类少年
第二章 天才同桌
第三章 第一。第二。
第四章 静静的秘密
第五章 不拿白不拿
第六章 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第七章 校园小精灵
第八章 纸条大战
第九章 溜冰是为了牵手
第十章 信不信我吻你
第十一章 贝类不败类
第十二章 罐子和罩子
第十三章 绝世嘻餐
第十四章 醉过是罪过
第十五章 我不去想,不去看,我离你而去。
第十六章 初恋最美。暗恋愚昧。
第十七章 让我永远沉睡, 忘记一切怨怼。
第十八章 小晚,咱不怕。早晚之恋。
后记 学生曲折故事
参考资料
贝类少年.豆瓣.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6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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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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