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汉朝至唐朝的
行政区划名,始于汉高帝初年(约于公元前202年),时设
豫章郡,郡治
南昌县。后在东汉、
三国、两晋以及南朝时期,豫章郡、豫章国为大致相当于今
江西省北部(
吉安以北)地区的
地理单元。东汉末,
扬州豫章郡的一部分属
交州。隋开皇九年(589)罢豫章郡置洪州。隋、唐(公元589~742年),南昌县改称
豫章县,隶属洪州。唐宝应元年(公元762),因避代宗
李豫名讳,豫章县曾改名
钟陵县,隶属洪州。唐贞元元年(公元785)复名南昌县。
《
左传》杜预注一作“在江北淮水南”(昭公十三年),一作“汉东、江北地名”(定公四年)。后人解释不一:或以为古豫章不止一处,又有淮南、汉东二处,淮南、江南二处,和淮南、汉东、江南三处等说;或以为西起豫鄂间的淮南、汉东,东至
皖西的淮南,南包
赣北的
鄱阳湖一带都在豫章范围之内;或以为专指令安徽
寿县、
合肥一带,唐代
王勃《
滕王阁序》中亦有“豫章故郡,洪都新府”之说。
《神异经·东荒经》中说:“东方荒外有豫章焉,此树主九州。其高千丈,围百尺,本上三百丈,本如有
条枝,敷张如帐,上有玄狐黑猿。枝主一州南北并列,面向西南,有九力士操斧伐之,以占九州吉凶。斫之复生,其州有福;创者州伯有病;积岁不复者,其州灭亡。”
唐
杜甫《赠蜀僧闾邱师兄》诗:“豫章夹日月,岁久空深根。”
唐
白居易《寓意》诗之一:“豫樟生深山,七年而后知。”清
钱芳标《长椿寺病马行》:“乃知不材造物怜,豫章见斫樗散全。”
江西作为明确的行政区域建制,拥有的第一个名字就是“豫章”,后来区划上的“豫章”范围缩小,逐渐成为大致等同于今江西省
南昌市的区划范围,再后来“豫章”在正式区划名称上消失而作为南昌的别称。
关于“豫章”一词缘起, 史有三说:一、据
应劭《
汉官仪》:“豫章城之南门,曰松阳门,门有樟树,高五丈五尺,大二十五围,枝叶扶疏,垂荫数亩”,“树生挺中,故以名郡”。章即樟树,“豫,乐也”《尔雅,释祜》,
以之名郡,意谓乐有此大樟也。二、据
汉志记载,“赣有豫章水”,《
水经注》云:“似因此水为其地名,虽十川均流,而北源最远,故独受名焉”。三、豫章之名,六见于《左傅》,据杜预注:春秋时的豫章,皆在江北淮水南,“汉移其名于江南,置郡”。
豫章城,即南昌古城。南昌位于
鄱阳湖与
赣江交汇处,是整个江西地区的地理要冲和行政重心,为赣江上最重要的城市,
华东大埠,自古富庶。南昌历史上一度称豫章,南昌城也是
豫章郡、豫章国的治所所在。古代典籍中将南昌城称为豫章城,如
应劭《
汉官仪》:“豫章城之南门,曰松阳门,门有樟树,高五丈五尺,大二十五围,枝叶扶疏,垂荫数亩”。
中国古代有“八景”、“十景”文化之说,
南昌城的“
豫章十景”为:
洪崖丹井、西山积翠、滕阁秋风、章江晓渡、龙沙夕照、南浦飞云、铁柱仙踪、苏圃春蔬、
东湖夜月、徐亭烟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