豉香型白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是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制定过程
修订背景
豉香型白酒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独有的一个酒种,因其具有突出的豉香味而得名。以纯大米为原料,大酒饼为糖化发酵剂,采用边糖化边发酵的半固态发酵法工艺。出口量均达万吨,居中国白酒出口量之榜首。豉香型白酒产品标准是衡量豉香型白酒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属于白酒质量的一种法规,对于规范豉香型白酒生产以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酿酒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时代进步的要求,原标准中的一些内容对于酿酒工业的现状和形势发展来说已显得落后了,有必要参考行业发展现状以及中国以外蒸馏酒法规,及时进行调整。因此,修订了国家标准《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
编制进程
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2013年5月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四次秘书长联席工作(扩大)会议,针对白酒标准体系系统修订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重点围绕产品标准修订、术语和分类标准修订、白酒标准体系调整等三个主题展开讨论,会议针对白酒标准体系修订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修订工作应以白酒标委会和各分标委会以及产、学、研联合起来开展工作,充分考虑食品安全大背景和政策风险,扎实做好基础研究工作。根据此次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标委会秘书处开始系统组织制定第三代白酒国家标准制修订方案与工作计划,与各分委会等相关单位落实分析方法验证、样品征集、实验室比对、数据汇总与分析工作,为标准修订奠定科学依据。
2013年9月,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豉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2013年工作会议暨豉香型白酒标准修改讨论会,此次会议重点研讨研讨豉香型白酒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指标、定义、原料等内容,确定了标准修订工作的方向和思路。
2015年3月24日,国家标准项目《豉香型白酒》(20142740-T-607)申报,公示开始日期为2015年4月22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3日。
为进一步推动豉香型白酒标准修订工作,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豉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于2015年6月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豉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启动工作会议,通过了豉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内容进行安排。
2015年7月3日,国家标准计划《豉香型白酒》(20142740-T-607)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358(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58SC4(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豉香型白酒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根据白酒国家标准体系制修订工作会议通过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为充分体现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如实反映豉香型白酒的产品现状,并结合前期基础研究工作的进展,2016年5-10月,白酒标委会秘书处与豉香型白酒分委会秘书处联合陆续组织开展样品征集、普查分析等工作,从中国豉香型白酒主要生产企业征集到典型样品样品70个(含基酒),由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收集样品,并分发至其他三家实验室共同开展样品测定工作。根据样品测定结果和讨论意见,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样品普查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形成了技术报告,工作组在此基础上提出标准草案。
2017年4月,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合豉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广东省佛山市组织召开起草工作研讨会,对标准修订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研讨,工作组专家专家对标准草案逐条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8年6月7日,国家标准《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9年1月1日,国家标准《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实施,全部代替标准《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
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修订情况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与《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和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产品分类;增加了高度酒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理化指标项目及要求进行了相应增减、调整;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白酒中酸酯总量的测定方法”。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广东顺德酒厂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冯志强、郭波、何松贵、罗格罗、郭新光、庄俊钰、谢敏、孟镇、萧永坚、方毅斐、梁思宇、周芳梅、卫云路、杨达光。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规定了豉香型白酒的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适用于豉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18)对《豉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进行完善,使标准制定更加科学、严谨、合理,有利于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利于公民健康、有利于白酒行业发展、有利于中国白酒通过产品标准与国际接轨逐步走向世界酒精饮料市场,进一步完善中国白酒技术标准体系。
参考资料
豉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豉香型白酒.国家标准项目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9 12:09
目录
概述
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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