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正纲,早年曾在德国和苏联留学。1927年回国后,历任中央党部学校训育主任,训政时期立法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国农工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党部主任委员,中央社会部长,一度兼任农林部长、内政部长,“国代”兼“国民大会”秘书长等职。
谷正纲(1902年—1993年),字叔常,贵州安顺人。1921年8月考入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次年二月转入柏林大学哲学系。1924年加入国民党。1925年于柏林大学毕业。1926年奉国民党中央之命转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受训。回国后,曾任中央青年部秘书。1927年担任中央党务学校(政治大学前身)训育主任。1931年当选为国民党四大中央委员,出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并任中央政治会议法制组委员。1933年任立法机构民意代表,参与了《五五宪草》草拟。1934年改任实业部常务次长。1935年与兄谷正伦、弟谷正鼎一同当选为国民党五大中央委员,史称“一门三中委”。
抗日战争爆发后,谷正纲改任军事委员会第五部副部长,主管社会工作。1938年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主任委员兼第三战区政治部主任,3月复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39年任行政院社会部部长,6月以社会部部长身份任陪都(重庆)救护委员会副委员长。当时日机狂轰滥炸重庆,谷亲自担任空袭服务总队队长。1945年5月,在国民党六大上,提案制订民族保育、劳工、农民、战后社会安全等四大政策,与兄谷正伦、弟谷正鼎同时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8月15日,日本投降,谷正纲兼任接收委员会副主任,9月9日在南京参加由何应钦代表蒋介石主持的受降典礼。
解放战争时期,1948年谷正纲以贵州省安顺县区域代表的身份,参加在南京召开的第一届国民大会,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社会部长。12月辞去社会部长职务。1949年3月,谷正纲出任京沪杭总司令部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5月,解放军攻克上海,谷正纲随国民党军溃退舟山,自舟山飞台湾高雄。
赴台以后,1950年1月谷正纲转任“内政部部长”,3月辞职应聘为台湾当局“政策顾问”,8月任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委员兼任第二组组长。1950年在台北筹组“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自任理事长。1952年10月在国民党七大上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任职至十三大后改任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1960年任台湾当局“国民大会”一届三次会议秘书长。1966年后改任“宪政研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先后是蒋介石和蒋经国)。不久又兼任“总统府国策顾问”。在台北召开的“世界反共联盟大会”上被推选为理事长。1988年7月,国民党十三大上任中央评议委员、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1993年12月在台北去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