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谷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谷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10]27号)和《中共谷城县委、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谷城县县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谷发[2010] 号)文件精神,设立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调整建议。
(三)综合协调县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全县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性文件。贯彻价格、粮食、能源、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管理工作。
(六)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县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外贸发展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老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粮食等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平衡全县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境内交通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统筹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县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粮油产业发展。组织粮油产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储粮安全,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工作。落实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战略引导作用。积极对接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制定本地区重大战略规划,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创新调控方式,强化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全局性事项统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等职能,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具体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领导分工
朱正春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动员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全面工作。
赵明波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抓好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分管工业环资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投资公司、工程咨询中心。
肖世文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抓好农业、财贸及服务业工作,分管农村地区经济科。
刘清明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抓好机关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
王三旗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抓好医改办日常工作,负责农村联系点工作,分管社会发展科;
彭荣安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抓好国民经济计划编制工作,分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杨飞云 纪检组长、审计监察室主任
协助局长抓好机关党务、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项目稽查、计划生育、工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老干部及人事管理工作,分管项目稽察办、人事科、审计监察室。
郑志亭 总经济师、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抓好社会发展、高技术产业、交通、就业与收入分配、交通战备工作;分管社会发展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建议承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
(二)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及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工作;负责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普法、老干部管理及评先表彰工作。
(三)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综合科。
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组织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发展改革委系统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担县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参与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实施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建议,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研究提出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参与物流业、商贸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县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并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研究县内关于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构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县内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县级财政资金投资计划,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县内固定型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报批工作;负责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参与县级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工作;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
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农村地区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编制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地市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
(六)社会发展科(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和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发展项目总体建设规划的审核报批;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县级财政性建设投资;协调解决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相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及新产业的形成;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我县医改工作;协调医改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检查督办医改工作的落实;负责医改工作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平衡全县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拟订全县有关国防交通布局;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承担县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指导全县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研究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县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措施;指导拟订和审核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
承担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工业环资科(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提出全县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措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合资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全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拟订全县资源型城市转型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外贸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的审核和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和监督全县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核电、水电、电网和新能源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拟订全县煤炭、天然气管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煤炭、天然气管道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和煤矿安全改造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九)县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各地和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1.6下属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谷城县工程咨询中心。 1999年8月成立,按法定程序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属独立的事业单位,为县属单位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项目提供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及聘请专家评审等服务。
(二)谷城县投资公司。按照谷机编[1994]14号和谷政函[1994]4号文件规定设立,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归口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县投资公司是县政府投资和融资的主体,并兼有政府投资控股(参股)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双重职能。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1 16:08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