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克敏
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
谢克敏,男,汉族,1962年4月生,山西省潞城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学学士,曾任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
履历
1983.08——1984.05,山西省晋东南教育学院任教;
1984.05——1984.09,在山西省晋东南行署计委工作;
1984.09——1985.06,山西省晋东南行署教育局干事;
1985.06——1987.07,山西省晋城市教育局干事、团支部书记;
1987.07——1991.06,在山西省晋城团市委工作,历任学校部副部长、常委、部长;
1991.06——1996.11,山西省晋城市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1996.11——2001.05,中共山西省晋城市纪检委常委、监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
2001.05——2002.01,中共山西省陵川县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2002.01——2006.04,中共山西省陵川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06.04——2008.11,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副书记、高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8.11——2009.12,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书记、高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09.12——2013.06,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书记;
2013.08——2014年03,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4年03——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2014年0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涉嫌违纪
违纪事实
谢克敏在担任山西省高平市市长、市委书记和省监察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并伙同他人贪污公款;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接受调查
2014年3月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布消息,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克敏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山西省纪委对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中央纪委对该案查办工作进行了督查。
处理处分
谢克敏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贪污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审议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克敏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谢克敏行政开除处分已按程序由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立案侦查
2014年8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最新修订时间:2019-11-26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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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