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生活中,一般指的是会计处理的一个内容,即调整
账务以达到预期的或规定的结果。如:某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或
税务稽查后对本
企业会计账务的进行调整(包括收入、成本调整,年度审计后调整等)。
制度
1、如果《企业会计准则》、全国统一
会计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企业采用新的
会计政策时,则应按照这些规定改变原来的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执行。根据国家
财务制度的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如果因法律或行政法规、经济等原因,使得
变更会计政策后企业单位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改变原来选用的会计政策。为了便于前后期的对比,所以要进行调账。
2、对于已经发生的
交易或事项,应根据当时所掌握的资料做出合理的估计,如果由于当初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核算的差错,在发现的本年度,就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3、年度
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日期间,如果发现的报告年度及以前年度有会计差错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进行调账。
原则
⑴合规性原则调整错账,必须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
企业会计制度》和分行业
财务制度的规定,而不能为所欲为,将错就错;或者迎合别人的需要,名为调账,实为变相维持错误,损害国家或其他方面的利益。
⑵科学性原则 调整错账,应符合会计原理和会计核算规程,正确反映错账的来龙去脉,清晰表达调整错账的思路。
⑶效果性原则通过对错误账目的调整,应能正确反映被查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真正起到调账的效果。
基本方法
查账人员对错账进行调整,应分以下两种情况:
年度内错账调整
年度内发现的错账,可通过编制与原错误分录相同的红字分录,对错账予以冲销,再编制正确的蓝字分录进行调整等即可。但是,应注意其错误是否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如果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则不宜编制红字分录,而应根据其错误
差额编制
调整分录予以调账。
跨年度错账调整
跨年度的错账,即是上
年度决算已经报出,下年度发现其错误,对该错账的调整,一般要调整上年
利润总额和
利润分配,可通过“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进行调整。如某项开支经查明不能列为成本支出,则应从成本中剔除。如果在年度内调账,则只需调成本账。如果在下年度内调账,就不能追溯到成本的形成过程,不能调成本,而应该调整利润和
所得税,即从后果上来考虑调增上年利润总额和利润的分配。 帐和
总分类帐是否一致,
存货的产权是否全部为企业所有,是否有被抵押的物资,是否有提前入帐或推迟入帐的发票。存货应在
会计报表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存货计价方法上的变动、存货质量上的问题以及
存货成本上的重大变动,均应在
附注中说明。
会计调账的技巧
调账一般指的是会计处理的一个内容,即调整账务以达到预期的或规定的结果。会计工作中会经常遇到调账的时候,下面就介绍一些调账的技巧。
记账凭证不仅是登记明细账的根据,也是汇总登记总账的根据。在同一记账根据的基础上,如果总账未记错,只是某一明细科目记错了数字,如果为更正这一明细科目差错,而采用了
红字更正法或补充登记法,势必影响总账发生变动,即将原来的正确数更正为错误数。
如果记账凭证正确,只是登记入账时发生误记,导致总账和明细科目金额的不一致,在月末结账前可以采用
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
2.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妙用
有些过账笔误如金额误记,借贷双方数额相同、借贷方向没错但会计科目账户、借贷双方均重记或者漏记等,这些并不影响会计账簿的试算平衡;以及某月份对某些总账与明细账户未进行核对,不能确保其一致性,这些都可能形成过账笔误延续到月末结账后的以后月份发现。所以过账数字笔误跨月以及会计科目串户等,不宜采用
划线更正法。因为过账笔误跨到以后月份发现若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不仅会使账页更正数太多,而且会使账簿记录与结余数和月计、累计数不相符合;而且对于会计科目串户等误记更正,会使误记注销数只能划线注销而无正确数可记,由于月份记账已经结束也会使补记数无行次登记。
过账数字笔误跨月发现以及会计科目串户等过账笔误,可根据
红字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原理,不必编制记账凭证,在发现时即将过账笔误直接在账簿中进行更正登记。如3月10日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500元,账款暂欠。编制25号记账凭证正确,借记:
应收账款4500元,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4500元;但登记总账及明细账时金额均误记为5400元。于4月10日与应收账款往来单位对账发现过账笔误,当即更正:对“主营业务收入”(贷方)和“应收账款”(借方)总账(或科目汇总表)及其明细账科目均分别以红字冲销900元,并标明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过账笔误多记,同时在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及其登记账页中补记注明过账笔误多记900元,于4月10日更正。在上述举例中,强调了不再编制更正的记账凭证,这是因为原记账凭证的编制是无误的,会计记账应保持账证一致。对于过账笔误的原记账凭证及其账簿记录以及更正的账簿记录,都强调要相互注明,这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便于在账证中相互对照,也便于在账簿中作更正后的结余额和月计、累计数的修正计算。
3.“跨年调整法”的运用
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中有错误(指科目和金额)并导致账簿登记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更正由于记账错误对利润产生的影响。
例:发现去年有一张管理费用支出凭证的金额本应是4500元,记账时误记5400元,则导致利润减少900元。此时应作更正分录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