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tiáo jiě,意思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
实体权利、义务,在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明
宋濂《故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左司郎中王公墓志铭》:“诸暨戍将
谢再兴与部帅王甲有 违言,几致乱,上令公调解之。”
清
黄钧宰《金壶浪墨·石城桥夷人》:“夷人遽前殴生,众方调解,有壮士排衣直前曰:‘夷何在?’”
老舍《茶馆》第一幕:“那年月,时常有打群架的,但是总会有朋友出头给双方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