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卷令又译“提审令”。英美国家的一种行政法救济。特权令状之一。享有监督权的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和有权决定公民权利义务及有义务依司法方式行为的行政机关发出的要求将其判决或裁定移送有监督权的法院审查的命令。也可用于将一件案件移送高等法院审查。雏形是国王要求向其报告有关事项的命令。英国高等法院通过发布调卷令,审査行政机关的裁决或决定是否超越管辖权,或审查行政裁决或决定据以作业的案卷之表面是否有错误。
通过审査,法院可撤销或废止原行政行为。1977年《最高法院规则》通过后,还可以.要求有关的行政机关根据法院判决的精神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在美国,联邦法院已不再用调卷令审查行政行为。调卷令在英美法系行政法中有重要的地位,被誉为司法控制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