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拼音:kè),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此字始见于战国文字,字形从言为形,果为声。“课”本义为考核,引申指督促完成规定的工作,又引申为按规定的内容分段学习或教学,即教学时的时间单元,用于课时、上课、下课等。由本义也引申为按规定的数量和时间征收赋税,也指赋税,作名词。旧时称按工作性质分设的机关内的办事单位为课,现多以“科”字代替。
字源演变
课是一个左右结构的形声字。字形左部的“言”作形旁,表示与言语有关;右部“果”作声旁,表示“课”字的读音与此接近。“课”字最初的意义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试验、考核。《说文解字》解释说:“课,试也”,讲的正是这个意思。上古时期的考查对象比较少,加之没有纸,简牍又笨重不便,所以考核一个人往往采用面对面问答的方式,故课字从言,正如试字从言一样。在科举制度出现以前,口试是考查人才的常用方法。
后来课试的范围扩大,考核对象不限于人,考核方式自然不再是口问了,“课”就有了泛指的考核义。《管子·七法》:“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这是说新做的器具未经检验,不能使用。这也许是中国产品检验的最早记录。
“课”由本义考查,引申而有推求研讨之义。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指瑕》:“《雅》、《颂》未闻,汉魏莫用,悬领似如可辩,课文了不成义。”这里的“课文”就是推敲文字的意思。由推敲研讨引申为学习之义。《梁书·沈峻传》:“与舅太史叔明师事宗人沈麟士,在门下自课。”“自课”谓自己学习。白居易《与元九书》:“苦节读书,二十已(以)来,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这里的“课”也是学习的意思。现代汉语的“课文”等词中的“课”正是学习之义,“课文”指学习的文章,“课本”指学习的书本,“课程”指学习的进度。对现代人来说,用“课”最多的莫过于课本、课文、课程、上课等这样一些跟教学有关的词了。不过现代意义上的“课文”等词出现很晚。《
汉语大词典》“课文”下最早引冰心的用例,“课本”下最早引民国刘师培的用例,“课程”下最早引鲁迅的用例,所以有些人认为这些教育名词来自日语。如《
汉语外来语词典》,就把“课程”列为日语外来词。汉语中的日语借词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研究得很不够,所以这些词是不是日语借词,有待进一步研究。
由于考核、试验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带有强制性,所以在古代国家按照规定数额征收赋税也叫“课”,征税也说“课税”,这个“课”是征收的意思,为动词。“课”也指赋税,是名词。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当时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课”。“租”指田赋,“调”指按规定缴纳的纺织品,“役”指劳役,“课”指各类赋税。唐代规定:男子到二十三岁即为丁,必须承担服役交税的义务,这样的青年男子称为“课口”或“课丁”,有课口或课丁的人家就称为“课户”。
详细释义
(参考资料:《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试也。从言,果声。
说文解字注
“试也”注:《广韵》:“第也。税也。”皆课试引伸之义。
“从言,果声”注:苦卧切,十七部。
广韵
苦禾切,平戈溪 ‖ 果声歌3部
课,课差。又苦卧切。
苦卧切,去过溪 ‖ 果声歌3部
课,税也。试也。第也。苦卧切,七。
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部】 課;部外笔画:8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并苦卧切。科去声《说文》:试也。《广雅》:第也。《玉篇》:议也。《增韵》:计也,程也。《史记·匈奴传》:课校人畜计。《前汉·京房传》:房奏考功课吏法。《晋书·元帝纪》:劝课农荣。《宋书·沈约自序》:少宽其工课。《汲冢周书》:程课物徵。《管子·七法篇》: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
又《广韵》:税也。《
旧唐书·职官志》:凡赋人之制有四:一日租,二日调,三日役,四日课。
又县名、水名。《隋书·地理志》:课阳县属南阳郡,因课水而名。
又《玉篇》苦讹切。《
广韵》《集韵》苦禾切。并音科。课,差也。
又《类篇》:率也。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规范提示】“讠”2画,㇊(横折提)一笔写成。
【写法】“讠”窄“果”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果”低。“讠”,㇊(横折提)起笔于横中线。“果”,“曰”的首笔竖在竖中线左侧,下横在横中线上侧;第五笔长横从“讠”侧起笔;撇伸向“木”下侧。
书法欣赏
音韵汇集
上中古音
(参考资料:汉典)
韵书集成
(参考资料:汉典)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