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由喉发出,口腔各器官(如舌、腭、唇、齿等)在语音形成中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舌与腭,如发生缺损或畸形,均可严重地
形响语音质量。
口腔癌瘤患者通常需将舌及口底肌肉、颌骨等切除,破坏了正常的语音形成器官,形响发音过程而致
语音不清。舌下神经的损伤可致舌运动障碍而致语音缺陷。有时修复缺损的肌皮瓣肥厚、雍肿,缺乏神经支配,可更进一步加剧语音功能障碍。
为了正确评价舌及口底切除的口腔癌瘤患者术后语音缺陷,Pauloski等对舌前份及口底切除应用远处皮瓣修复的患者语音变化进行了评价,所有这些病例均保留了下颌骨,发现这组病例其语音能力下降了50%,且在一定时期内无明显改善。对另一组病例进行跟踪调查。发现语音缺陷的程度与舌体切除的多少及舌根部是否切除密切相关‘且术后第三个月语音缺陷最为明显。建议术后一月即开始语音训练。
资料表明:舌前2/3、不超过舌体1/2的部分舌切除,创口直接拉拢缝合术后语音功能影响最小,但当舌前2/3切除超过舌体1/2以上时,尤其是口底前份也一并切除时,应作舌及
口底缺损的修复,不应将舌体的剩余部分直接缝至口底或颊侧粘膜上,这样可致舌活动受限引起语音障碍。舌根的切除由于千扰了正常的舌一腭接触,可致鼻咽关闭不全,如直接与颊侧组织拉拢缝合,又可致舌活动受限,故舌根缺损主张立即应用皮瓣修复。且皮瓣不可过于肥厚与臃肿,多主张应用前臂皮瓣修复。上颌骨或腭部肿瘤切除后的缺损,由于口鼻腔相通,发音时会出现严重的鼻音。可立即行前臂皮瓣腭重建术或用颞肌筋膜瓣修复,或术后行膺复体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