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发展理论亦称“语言获得理论”(theory of language acquisition)。解释儿童获得母语口头语言中说话和听话能力的一种理论。语言的构成包括语音、语法、语义三种成分。语言作为有效的交际工具,说者和听者双方都必须具有一系列的技能和规则,即语用技能。儿童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掌握上述四者即语音、语法、语义及语用技能,才能获得学会和理解母语的能力。所有发育正常的儿童在出生后四五年内无须任何正式训练而顺利获得听、说母语的能力,其发展速度远胜于其他复杂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性。
’对儿童能在短期内获得各种复杂的语言规则的解释主要有三派理论:(1)环境论。强调环境对儿童语言获得的决定性影响。又可分为三种:1.模仿说。传统的模仿说认为儿童学习语言是对成人语言的模仿和简单的翻版。这种观点自 G.奥尔波特首次提出后,在 20世纪 20—50年代较流行。后不少研究者主张对语言模仿的性质应有正确理解。如怀特赫斯特提出选择性模仿的概念,认为儿童对成人语言的模仿不是机械的,而是有选择性的。2.强化说。从巴甫洛夫的
经典条件反射学说和两种信号系统学说到斯金纳的
操作性条件反射学说, 都认为语言的发展是一系列刺激-反应的连锁和与反应相伴随的强化。3.社会交往说。认为儿童是在与成人的语言交往实践中获得语言的。布鲁纳等人指出,与成人交往是儿童获得语言的关键因素。(2)先天决定论。强调语言的获得是先天禀赋的作用。又分为两种:1.先天语言能力说。主要由乔姆斯基提出,认为决定幼儿说话的是先天遗传的语言能力,即先天的普遍语法知识, 它规定了各种人类语言的句子的构造和理解,因此不同种族、不同语言环境的儿童都能按基本上相同的方式和顺序掌握本族语言。2.自然成熟说。以勒内伯格为代表,赞成先天决定论,但以生物学和神经生理学作为理论基础, 强调生物遗传素质是人类语言获得的决定因素,人类大脑具有专管语言的区域,语言是人类大脑机能成熟的产物。(3)环境与主体相互作用论。以皮亚杰为代表,倾向于以认知结构的发展说明语言的发展,认为儿童的语言能力仅仅是大脑一般认知能力发展的一个方面。认知结构的形成和发展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相应地,儿童的语言发展也是环境与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儿童不是通过被动模仿掌握造句规则,他们的造句往往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