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确定
投标文件的竞争性。
详细评审通常分为两个部分: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循序的其他评价方法。其中,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
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需量化的因素以及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