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诸
权威是 “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它以
权威人士的只言片语为论据来肯定一个论题,或以
权威人士从未提出过某
命题为
论据来否定一个
论题。总之,对论题不作任何
论证,而唯权威是从。
伽利略讲过:中世纪有一个
经院哲学家主张人的
神经会合于心脏,于是一个
解剖学家请他参观人体解剖,当他亲眼看到人的神经确实在大脑中会合时,他仍不相信,并说:“假如
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没有与此相反的说法,……那我一定会承认这是
真理了。”这就是“诉诸
权威”的典型。
诉诸
权威是一种由于
论证的
前提和
结论没有
逻辑关系而产生的
推论失效的不相干的
谬误(fallacies of irrelevance)。当
权威的主张不在其合法领域内时,该主张不具有
可靠性。即便
权威的主张在其合法领域内,但该主张正确与否,仍须取决于该
主张是否
证据充分,而不能取决于它是由该
主张的所在
领域的
权威提出来的。
主(指
基督教的神)是否存在须要看它是否有充分的
证据支持,而不是看它是否被许多有名的
科学家相信。有名的科学家是指那些在某个或某些
科学的领域里从事
科学研究工作且有一定成就的人,而这些
领域未必与宗教有关。其次,这些科学家也只是在他们所在的
领域里有所成就,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知晓所有
知识。综上所述,“许多有名的
科学家都信主”并不能成为“主是存在的”的充分
证据,这两者并没有
逻辑关系。
进化论是否正确,并非取决于它是由达尔文提出来的,而是取决于它有许多客观的
证据支持,例如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