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解,亦称法院调解,是指对
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
基本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在
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行使审判权,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法院的调解充分表现了公权力和私权力有机的结合,一方面,法官作为中立的第三人介入调解过程,使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另一方面,
调解协议的产生又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使调解协议有利于当事人的接受。同审判比较而言,调解具有其独特的司法救济价值。